电动车商情网:行业资讯旗舰!
免费注册>>
经销商登陆 | 商情通 | English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安徽亳州:3月1日起未登记电动车上路将被罚30元
来源:中安在线   电动车商情网 2008-1-16 13:55:02
我来说两句( ) | |
[提要]

 

 从3月1日开始,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将被给予30元的处罚。昨日,记者从亳州市交警支队获悉,安徽省公安交警部门日前出台了非机动车处罚标准,对驾驶未登记电动自行车等八种行为作出处罚规定。

 据了解,将于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的非机动车处罚标准共分八种:驾驶未经登记或已经登记但未悬挂牌照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路行驶的,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或搭载学龄前儿童不使用安全座椅的,将给予30元罚款或警告处罚;使用伪造、变造或使用其它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证、号牌的,将给予50元罚款或警告处罚;无临时通行标志或临时通行标志超过有效期的,将给予200元罚款。

 

关键词:电动车上路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分享到:
新闻商机企业整车配件招聘求职
 Vip企业
供应 | 求购 | 招商 | 合作
 精彩图赏
香车美女 | 经典集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