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最近在进行电动车、助力车上牌,交警部门在忙碌的同时,一些社居委主任也在为此忙得团团转,众多不符合上牌条件的居民纷纷涌进社居委要求盖章证明,为此社居委主任们哭笑不得:这样的证明已经超出了社区服务范围,不是社区公章能解决的事情。而这样超范围要求社区盖章的证明材料,每年居民送来的可不在少数,为此许多社居委主任都感头疼:社区公章可不是“万能章”,不盖章的话,居民颇有怨言,甚至会骂人闹事,但盖章了,社区就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社居委主任们甚是苦恼。
要盖的章 五花八门
电动车上牌,社区要盖章
一直以来,省城枞阳路社区的周丽(化名)都是骑电动车出行,去年的下半年,合肥市电动车、助力车开始统一上牌,需要车主出示购车发票、合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周丽的买车时间已久,发票和合格证早就不知去向了,没有这些,车牌上不了,于是周丽找到了社区,希望社居委给开一个证明,证明购车的时间和型号。
面对这样的证明,社居委主任犯起了嘀咕:“买车并没有经过社区,现在证明却要社区开,车子是周丽买的还好,万一是买的赃车,这责任谁负得起?”坚持之下,社区的章最终还是没在那份证明上盖下去。
办贷款,社区要盖章
今年6月份,居民刘强(化名)来到合肥三里街社居委。刘强要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银行却让他来到社区盖一个章。
面对刘强写好的证明,其中一条收入情况证明,社居委主任表示,自己并不能掌握刘强家庭的真实收入情况,因此不知道刘强是否有还款能力,因此“这样的证明,不敢给他盖章”。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调查贷款人有没有还款能力,本应该是银行的职责,但是他们为了图方便,要社区出具收入证明,把责任都推到社区来,而实际上社区根本就无法也无权调查居民的实际收入。怎么能出具证明呢?”社居委主任解释道。
未婚证明,社区要盖章
田民(化名)在去年的6月份买房,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要求田民出示婚姻状况的证明,由于自己是未婚,田民来到合肥二十埠社居委希望能开出未婚证明。
面对这样的要求,社居委主任有点哭笑不得,因为结婚、离婚早就不在社区的服务范畴,对于居民的婚姻状况,社区也只能通过平时的观察,而真正的居民婚姻状况的材料并不在社居委,而是在各级民政部门,对此,社居委主任耐心地向田民进行了说明,田民随后来到了区民政局,开出了未婚证明。
社居委主任:社区公章不是“万能章”
“这样情况太多了,有时候一天就有好几份超范围的证明材料放在你面前让你盖章,盖好还是不盖好呢?”
合肥三里街社居委吴小华书记说起此事就直摇头,而最近要求盖的最多的就是电动车上牌需要的证明材料。
“相关的证明应当由职能部门把关,婚姻证明应由民政局出具,收入证明应由所在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应由房管部门出具……”原枞阳路社居委书记方德稳分析道,因此到底要不要给居民拿来的证明盖章,是困扰居委会主任们的难题。
“不盖章,居民会马上跟你翻脸,更有甚者,马上就骂骂咧咧。”肥东路社居委席有华主任说,一般情况下,对于超服务范围的盖章要求,社区是会予以拒绝的,但毕竟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很多工作需要居民们的支持才能进行下去,如果因此得罪了居民,社区以后的工作还怎么开展。对此,许多社居委主任只能苦口婆心地对居民进行解释,而有的居委会主任则采取了迂回的战术。
那么哪些问题可以由社居委盖章能证明的呢?“社区只能提供自身所掌握的内容,如计划生育、户籍、死亡等民政、综治方面的证明。”一位社居委主任说,而其他的证明居民则必须要到相关职能部门去才行。因此,几位社居委的负责人都呼吁,居民们千万莫把社区公章当成万能章,该给社区公章“减减负”了!
律师提醒:超范围盖章存在风险
“社区如果超范围盖章的话,无论对于社区还是对于申请盖章的本人都存在风险。”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的张玉文律师认为,社区出具的证明在法律意义上只能作为一种证明材料,效力肯定没有相应职能部门出具的高。社区超范围出具的证明,严格意义上来说,都是虚假证明,是无效的,如果造成不良后果,社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对于申请盖章证明的居民来说,社区的证明如果无效,势必会影响居民办事,最终还是费时费力。
因此张玉文建议居民要开证明,首先应找对应的职能部门,不应该“一切找社区”。而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当将责任担起来,不能随便将一些工作下放社区了事。而社区面对居民超范围盖章的申请,也应当坚持原则,勇于拒绝,防止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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