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在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自行车,谁料,自行车被原来的车主认了出来,于是,当地派出所民警没收了这辆车子。买车者邓女士为此叫屈,说自己不清楚购买的是赃车。
邓女士:自行车被民警扣留
家住江中花园的邓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0月3日她在南昌市洪都南大道旧货市场106号店面,花150元钱购买了一辆飞鸽自行车,店老板只开了一张收据给她。今年9月23日下午,一名鲁姓女士说这辆自行车是她家的。当天晚上7时左右,彭家桥派出所民警称,锁在她家门口的那辆自行车是赃车,原来的车主在她家门口认出了这辆自行车,邓女士拿出买自行车时所开的发票给民警看,但是,民警告诉邓女士说,她购买的是一辆赃车,然后就把自行车带走了。
杨先生:无意中发现丢失的车
鲁女士的老公杨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自行车是2003年9月花了298元钱买回来的,在去年9月份丢失了,今年的9月23日的下午,在江中花园无意中发现了自己丢失的那辆自行车,便向派出所民警报警,还提供了这辆自行车的所有相关资料。
民警:购二手车应索取原始凭证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南昌市东湖区彭家桥派出所了解情况,一名万姓警官告诉记者,市民购买二手车要提高法律意识,买二手车时要注意,此车是否有原车主的发票、车子的合格证、车主的资料,如果是电动车或者是摩托车,还要有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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