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市长助理、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孙文德在全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总结部署大会上明确表态,南京市不会对电动自行车“一禁了之”,而是会通过进一步规范管理,促进电动自行车有序发展和使用。为此,有关部门今年将酝酿修改《南京市助力车管理办法》。
据了解,近年来,广州、福州、珠海等城市已相继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据粗略估计,南京市现有电动自行车约40万辆。南京市会不会也禁行电动自行车,成了很多市民和电动车厂家关心的问题。
对此,孙文德昨天表示,电动车比机动车更加清洁环保,比自行车的通行效率高,因此在城市道路交通日益拥堵、机动车污染日趋严重的情况下,电动助力车无疑能够作为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在活动半径相对较小的城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更有用武之地。因此,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南京市不会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但是他也强调,不禁止不等于盲目发展,而是应该强调源头管理。比如可以采取像自行车那样的管理办法,在销售点就直接给电动自行车上牌,车辆管理部门则从严监督管理这些销售点。
据悉,目前的《南京市助力车管理办法》从2002年沿用至今,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目前电动自行车和燃油助力车管理的需求。为此,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提出完善和修改建议,其中包括对电动车实行报废年限规定等具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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