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一些经销商利用市民认识上的误区,将其销售的摩托车改称为“助力车”,宣称无须办理任何牌证。很多人购买了这类车辆,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新干县周女士近来骑行此类车辆出了事故还得自己埋单。
5月6日,新干县周女士驾驶一辆“助力车”在国道上行驶时,被一辆同向行驶的大货车碰刮,身受重伤。交警大队经过调查取证和检验鉴定,认定大货车驾驶员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周某因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等,负事故次要责任。身受重伤的周女士这时才明白,自己的“助力车”汽缸容积为52mL,已经属于二轮摩托车的范畴。
目前,这类“助力车”无牌无证,驾驶人又常不守交通法规,任意穿行、闯红灯,不仅大大增加了城市交通的压力,而且成为交通事故一大隐患。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助力车时一定要咨询相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时看清车辆的最高时速、整车重量和汽缸工作容积等,千万不能为了贪图省事而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给自己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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