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岁的杨老汉(化姓),跟朋友借了辆“倍思她”牌电动自行车出门办事。骑到浦口区盘城老街,杨老汉骑车右拐,突然龙头把猛地一松,车身失去平衡,连人带车一起倒在地上。老汉发现那辆电动自行车的龙头已经和前轮分开了。
杨老汉被送到张接骨医院治疗,在医院住了38天,一共花去9000多元。出院后,杨老汉找到在六合的电动车销售商,要求销售商把医药费赔给自己,再把车恢复成原样。
协商不成,杨老汉一纸诉状将“倍思她”牌电动自行车六合销售商和上海的生产厂家一起告上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生产厂家拒不到庭,而销售商却表示,杨老汉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受伤和自行车有关。
法院认为,正常行驶时车子龙头和前轮突然分开,证明车子质量有问题,销售商和生产商都该赔偿杨老汉的损失。此外,根据《质量法》,产品质量有问题的,销售者应该修理或退货,虽然这辆车不是杨老汉的,但他作为合法占有人,有权要求销售者将车恢复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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