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自行车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助动车的一种),在产品铭牌上应标记XK16-301-×××××生产许可证标记。也可向经销商索要制造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查看。消费者不要购买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同时应查看电动车是否标有厂名、厂址,有无出厂检验合格证。
2、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761-1999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主要技术性能方面要求,最高车速应≤20km/h,整车重量应≤40kg。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干态制动距离应≤4m,湿态制动距离应≤15m,选购时应进行测试。
有些厂家为了迎合消费者的心理,对整车质量和车速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车速增高,豪华的外观使整车重量远远大于40kg,这些都很难保证刹车性能的稳定性,给消费者的行车安全带来隐患。所以,消费者不要盲目地追求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和外观,忽视安全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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