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五小车辆”养路费将从1月1日开始征收。运管处提醒车主,养路费365 天都能缴。对众多市民关心的会不会对电动车征收养路费问题,运管处明确回答:不会。
所谓“五小车辆”是指:小三轮客车、革新三轮机动车、摩托车(含侧三轮、二轮、轻便)、手扶拖拉机(含方向盘式小四轮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三机)。运管处介绍,养路费是按照“收支两条线,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征收的,用于县(市)的下支线公路、市郊公路和公路汽车渡口的养护、改建、大中修工程。
“五小车辆”的养路费实行的是按年度一次计征缴费制度,不能按月缴纳。而当年新增各型摩托车和轻骑自新增月起至年底一次计征。对拖、欠、漏、逃公路养路费的“五小车辆”,征稽机构除责令其补缴规定费额外,每逾1日,处以应缴费额1%的滞纳金,连续拖、欠、漏、逃养路费3个月以上的,并处应缴养路费额度30%-50%罚款;连续拖、欠、漏、逃养路费6个月以上的,并处应缴养路费额度50%-100%罚款。不能现场执行处理的,征稽机构可责令停驶,扣留其车辆牌照、行驶证、驾驶证。
近两年特别是市区“限摩”以后,购买电动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的市民越来越多。许多电动车主都有个疑问,电动车要不要缴纳养路费。运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动助力车属于非机动车,所以不需要缴纳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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