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什么交通工具,使用不当都会有危险,包括目前“大行其道”的电动自行车。都知道开车舒服,可并不是人人都买得起汽车,于是电动自动车成了相当一部分市民的代步工具。可电动车骑法不当,真的让人很“受伤”。
事故实录
2005年4月14日清晨7时许,在市区一干河仓基村附近,王某(化名)在河边洗完衣服走上岸边,灾难从天而降。一辆电动自行车疾驶而来,王某还没反应过来便倒在了血泊中,再也没能爬起来。电动自行车的驾车人李某(化名)说,当时以为早上人少,所以加快了速度,没想到会蹿出一个人,刹车也来不及了。言语之间,满溢着悔恨。
2005年9月1日23时30分,徐某骑着电动自行车载着其兄从市区花园浜菜场回国贸新村居住地,因避让施工护围时,车辆前轮与站台路沿石相撞,徐某受伤、车辆损坏。经查,徐某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搭载成年人在道路上行驶,对路面情况缺乏观察,遇情况措施不及,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
案情分析
把速度控制在时速15公里以内,这是法律规定。电动车时速过快,刹车就会变得“迟钝”,且越快越不易刹住。电动车刹车的声音很刺耳,很多骑电动车的人不喜欢按刹车。看到行人或其他车子,一般不会刹车让行,而是加速绕过去或超过去。电动车撞人事故,因此经常发生。
在一般人的概念中,酒后驾驶似乎只是针对机动车驾驶员,殊不知,电动车驾驶人也应“禁酒”。电动车事故往往让当事人和警方都很耗精力。尤其是电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常常为医药费争吵不休。而且双方都认为是对方的错,自己没错,一方想少赔点,一方想多赔点。
交警“告白”
电动车带人载客、横冲直撞、抢占机动快车道等问题给交通秩序造成很大混乱和安全隐患。电动车在车速、重量等方面“摩托化”倾向日益明显,交通事故不断。尤其在上下班高峰期,电动车上机动车道、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现象很常见。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由于车速过快,骑车者受重伤的概率越来越高。
电动自行车是以电源为动力的,操作难度比自行车要大,大部分市民购买了电动自行车没有经过操作训练就直接上路驾驶,遇到情况后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后果就会很严重。据警方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市区两起电动自行车的交通死亡事故就是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今年1至10月份,市区二环路以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事故数占事故总数的18%,占非机动车事故总数的73%,死亡4人,占死亡总数的57%,伤417人,占受伤总人数的34%。
提醒大家:生命都是宝贵的,骑得慢点,守规矩点,对自己是一种保护,对别人是一种负责。
如何让电动车安全地奔跑在道路上并不仅仅是交巡警部门的责任。比如严格查处未进入“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对售出的电动车进行检查,对私自拆除限速器的行为进行处罚;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我们需要大家共同的关注。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行车秩序,有效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为群众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杨舍中队正着手对未列入合格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结合辖区实际,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查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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