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获悉,市消委会利用两个多月时间,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的投诉情况和落实“三包”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调查显示,电动车已成消费投诉“众矢之的”,有关电动车的投诉仍呈不断上升趋势,从去年至今,市消委会各系统共受理有关电动车方面的投诉344起,其中今年前三季度就达168起,几乎与去年全年持平。
质量投诉高居投诉首位。在受理的344起投诉中,对电动车产品质量的投诉达到26l起,占总数的75%。其中对电瓶质量的投诉最为突出,达到169起,占质量投诉的64%。另外对电机和控制器方面的投诉也占了20%。
售后服务不到位也是引起消费者投诉的一大原因。在所有投诉中,有关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达51起,占15%。据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分析,电动自行车是一个新兴产业,国家、地方目前对整车生产、部件生产还没有一个系统的质量规范标准,“三包”规定也没有出台,权威的系统质量检测机构尚未健全,致使电动车生产、销售等环节出现了监控空白。
还有一些投诉集中在对“三包”的执行方面。由于目前国家对电动车的“三包”规定没有出台,“三包”责任只能按照企业的承诺来履行。如有的企业电瓶“三包”期为一年,有的则只有6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电动车主要部件修理两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换整车,但在实际操作中,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在执行“三包”上想方设法玩花样,有的故意不给“三包”卡,有的则在修理后故意不做维修记录。
市消委会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和有关凭证,别轻信商家口头承诺,任何维修、服务商定的协议,都要形成文字,以便发生纠纷时留作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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