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福州市区现在至少有6万辆“电摩”,要是禁止上路,这些“电摩”何去何从?连日来,许多市民关注“电摩”是否有望获得合法“身份”。
政府意见
■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公文
严格按省里规定办
28日,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陈公文明确表示,在《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正式出台之前,福州市以2003年6月1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公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为准,也就是说,电动车仍禁售,包括“电摩”。陈公文表示,在此之前,福州市不会出台任何其它管理意见。
陈公文说,《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正式出台之后,福州市会严格按照省里的规定办事。
市民声音
■福州市民杨先生、吴先生
可对电摩进行限速
杨先生表示,福州市区已存在那么多“电摩”,不允许上路,把上千元买来的电动车放在家里生绣,老百姓肯定不满意。既然这样,还不如多花心思在现存“电摩”的管理上,“电摩”必须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并把时速控制在20公里以内。
吴先生提出,福州可借鉴外国成功经验。
专家建议
■师大博导郭铁民
政府可举行听证会
郭铁民说,“电摩”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存在极大的交通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限制。但福州现存好几万“电摩”的出路问题,涉及到数万人的切身利益,处理起来非常复杂,将考验福州市政府的大智慧。
从目前流行的处理方法看,可考虑举行听证会,多听听老百姓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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