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1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进口自行车及车架保障措施案作出最终报告。报告认为,进口自行车及车架产品数量的增长是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的主要原因。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建议对进口自行车及车架产品征收为期3年的附加税,第1年的税率为30%,此后两年分别为25%和20%。报告同时认定,从美国和墨西哥进口的自行车及车架产品以及从所有国家进口的价格超过225加元/辆的自行车及车架产品不在征税范围内。
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已将该报告提交加拿大财政部。根据加拿大相关法律规定,加拿大财政部长将最终决定是否执行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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