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南昌市民刘先生把自己的天晨牌电动车停在沃尔玛后门停车场,看管人员收了5角钱停车费,刘先生向她索票时,看管人员说没有票,并一再保证不会丢车。结果事与愿违,刘先生的电动车丢了,看管人员以没有证据为由推卸责任,刘先生也因证据不足而维权无门。
*收停车费不管丢车事
记者走访了新大地、沃尔玛、百货大楼、洪客隆、万寿宫等人流量相对较大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发现这些地方的看管人员不给票据现象普遍存在,若车主索要票据,看管人员就以没有票据为由拒绝。
提到丢车一事,马先生就气不打一处来。6月初的一天,他把刚买了5天的电动车停放在江医二附院门前的停车场,并交了5角钱停车费,当时看管人员称没有票据,他叮嘱了几句也就算了。但自己的电动车被偷后,看管人员却坚持不承认其负有赔偿责任。
此后,他曾与看管人员交涉协商,希望能赔偿他一定的经济损失,但遭到拒绝。记者采访发现,南昌多数停车场只收停车费,丢了车一概不负责。
*拒给票据费用进腰包
从今年5月1日起,南昌市城区非机动车占道停放收费标准已经开始执行,停放非机动车可开具票据,电动车每辆每次收费标准为0.5元,定点包月的收费标准分别为每辆10元,停放管理时间为每天7时到22时。
据悉,目前南昌市非机动车停放点的看管人员都是社区招聘的,主要照顾下岗职工、特困户。看管人员每月从社区领取票据,社区根据票据情况收取一定的管理费。除基本确保看管人员每月拿到300元生活费外,其他收入全部上交社区。如果效益好,社区还会奖励看管人员200元左右。
在洪客隆停车场门口,一名看管人员以没有票据为由,不给记者电动车停车票据。她向记者透露,票据(非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泊位费收据)是与收入挂钩的,票据交得越多,上交的钱款就越多,许多看管人员都是偷偷地将停车费放进自己的腰包。
作为消费者,你停放电动车时索票了吗?如果看管人员拒绝给你票据,你怎么办?你交了停车费,如果车子丢了怎么办?怎样才能避免存车不会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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