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表态不会仿效珠海“封杀”电动自行车但将“狠刹”超速高速车将视为机动车管理
7月1日起,珠海将正式“封杀”电动自行车。而成都的“电马儿”越来越豪华,速度也越来越快,安全事故频发,是否也会被“封杀”呢?记者昨日获悉,交管部门无意“封杀”成都42万辆电动自行车,但要狠刹电动自行车“疯跑”速度。
不学珠海:“电马儿”不封杀
昨日,成都市消协和省自行车协会召开“电动自行车质量诚信”座谈会,市交管局在会上公布了一组统计数据:自2004年以来,成都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意外案件430件,造成35人死亡,458人受伤。
“只要将限速器稍加改动,电动自行车时速就可达40公里!”事实上,目前市场上50%左右的电动车均超过了时速20公里的限制,成为超标车。但市交管局副局长杨遂元明确表示:成都不会封杀电动自行车。
要学深圳:超速车当成“摩托”管?
杨副局长表示,成都自1997年出现电动自行车至今,登记上照的电动自行车拥有量已达42万辆(珠海仅4万余辆),算上周边区县达60余万辆。电动自行车使用增幅惊人,与去年同比增长达182.76%。如果成都市“封杀”电动自行车,不仅损害市民的利益,还将导致现有交通结构的比例失调。
杨副局长表示,借鉴深圳分类管理的办法,成都市将严格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行驶速度在15公里/小时以内,否则将处罚或将“高速、重型”的电动车归类为“电动摩托车”,划为机动车范围管理,具体做法将依据成都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
保护环境:卖车要回收电池
市消协和省自行车行业协会还联合发布了《成都市电动自行车消费纠纷解决办法》(初稿),有望于9月实施。新办法首次将“三包”内容期限按整车、电动车、蓄电池、车架/前叉、控制器、充电器等6项区分划定。在“三包”期限之外,特约维修商家必须保证修理后产品正常“跑”30天以上。新办法还要求商家在出售电瓶车时,应向消费者明确废旧蓄电池的回收办法,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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