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产电动自行车的某公司起诉了上海和常州的四家公司,这是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首例专利维权行动。
据介绍,该公司在国内注册并拥有合法专用的商标使用权至今,已自主研发生产了两个系列的电动自行车,其中一款系列车于2003年8月已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及发明专利,同时,国家专利局授予了大名公司“车架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整车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以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正当该款车畅销时,该公司在河北、江苏、天津、上海等地发现了车架及整车外观该款车相似及雷同的产品。据河北某商贸公司的有关人员介绍,自6月出现侵权产品之后,从每月销售150台降到了每月的50台。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公司起诉了侵权单位。(张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