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超速也罚啊?”9月16日上午10时,在郑州市金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接过交巡警递过来的罚单,市民王先生显得有些吃惊。“你的车速已经达到了每小时35公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得超过15公里的规定,危害到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应接受处罚。”随后,交巡警向王先生开出了郑州市第一张电动车超速罚单。
16日,交巡警一大队首次针对电动车超速进行查处,结果令人担忧。在10时至11时短短一个小时时间里,交巡警共查处超速电动自行车近40辆,占过路电动车的70%,被查处者大多数表示不知道电动车有限速的规定。
据民警介绍,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电动车行驶速度有严格的规定,但过去往往视为对电动车驾驶员的一种自律性规定,交巡警对电动车处罚方面十分宽容,以批评教育为主,致使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对超速毫无概念,在机动车道内与汽车争抢车道横冲直撞的情况屡屡发生。
目前,交巡警一大队已决定在执勤工作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超速的处罚力度,以保证电动车的安全行驶。(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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