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整治中,自行车处于尬尴的位置:禁行路段不断扩大,非机动车道不断缩少,过马路越来越困难,虽有合法的驾驶执照,但上路时的合法性愈来愈少。随着公交月票取消、“禁摩令”施行和健康环保意识增长,人们对自行车的需求陡然高涨,要求有关部门正视自行车灵活方便、成本低廉、绿色环保的优点,减少对自行车的限行措施。属于自行车一种的电动自行车(国家质监局定义为“特种自行车”)的解禁问题,也为市民所关注。
自行车被“另眼看待”,与主管部门长期形成的某些看法有重要关系:一是交通效率低,二是保有量大、安全系数不高。据认为,两辆自行车占据的道路面积,相当于一辆轿车;3辆自行车占据的道路面积则相当于一辆9座面包车。但这一“折算公式”早有专家提出质疑:有多少小车出行时是坐满人的?按实际载人计算,小车的人均占用道路面积往往还要大于自行车。自行车保有量大、安全系数低的问题,也应通过发展公交、完善道路设施来解决,而不是在通行上设置种种限制。
事实上,目前城市交通的堵塞,主要是道路规划不合理和机动车增长太多太快造成的,把罪责归咎于非机动车,是一种有失偏颇的看法。据报道,北京市的交通拥塞甚于广州,主要原因是小车的增长已超出道路通行能力和设计通行能力;上海的交通状况优于广州,其重要措施之一是开辟非机动车道,形成“机非分流”。上海自行车的数量远远多于广州,电动自行车已增加到40万辆,但2002年上半年统计的事故率仅为0.17%,远远低于机动车。
高能耗、高污染是目前我国城市交通工具的顽疾,而电动自行车在这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发展公交、鼓励自行车、限制非公交汽车,是国外解决交通堵塞的共识。从法理上说,凡属国家许可生产的产品,谁都无权禁止它进入流通领域,无权禁止消费者使用。而以我国国情,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自行车也有存在的必要。因此,有关部门应重新审视(电动)自行车的是非功过,以合理规划、科学管理的积极态度,让(电动)自行车进入绿色交通行列,而不应固守禁限的消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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