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贸委的有关人士特别提请消费者注意,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留心查清“准生证”。日前,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和省环保局五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上牌管理的通知》,将依法查处那些未上目录、无证无牌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和跨县(市、区)上牌等行为。
据省经贸委有关人士介绍,这样做是为了促进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1998年下半年,浙江省准许电动自行车上牌行驶,这推动了全省电动自行车生产快速发展,迅速形成了一个新兴的产业。目前,浙江省上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已经有290家,年产量达150多万辆,占全国电动自行车总产量的三分之一,直接产值超过25亿元,并形成电池、五金、塑料配件等配套的产业链,综合经济效益巨大,已经成为全国电动自行车的主要产销基地。
但在快速发展的背后,也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为:生产一哄而上,有的企业规模小,设备简陋,缺乏质量和技术保障体系,消费者投诉较多;一些生产厂违背国家技术标准,产品严重超重、超速,片面增加电机功率,不少企业生产的电动摩托车技术不成熟、没有获得上路许可,经营单位擅自销售这些未上目录的产品,致使交通事故隐患增加。(臧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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