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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禁改限”还需更大管理智慧 创新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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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4:26: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un 于 2011-12-8 14:27 编辑

        深圳禁止电动车的新闻,引起全国舆论热议。近日,在准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修改建议稿中,修改为“限制”为主、“禁止”为辅,即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采取限制区域、路段、时段通行;对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则禁止上路通行。同时,对有特殊需要的邮政、快递、公用设施抢修业务,可以由交警部门核发专用标志上路通行。

  怎样对待电动车,实际上是对城市管理智慧的一种考验。我国台湾地区,人口2300万,机车(摩托车)保有量2500万辆。但是,台湾不仅没有“禁”,更没有“限”。在任何一个停车场,都有专门的机车停车位,所有的机车停得几乎是一条直线。在任何一条马路上,机车自觉靠右边的车道行驶,不上人行道,不堵汽车的路,汽车则自觉地在内道排队前行。

  公共政策,最重要的就是科学与效率。超标电动车,该禁、该罚。管理电动车,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反对,但管理的方式应该精细化、动态化、人性化,而不是一禁了之,或者一限了之。最为关键的是,我们的思维不能在“有色眼镜”的遮蔽下,总在“禁”和“限”上打转,而是要开动脑筋,在创新社会管理上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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