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829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电动车“禁改限”还需更大管理智慧 创新社会管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4:26: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un 于 2011-12-8 14:27 编辑

        深圳禁止电动车的新闻,引起全国舆论热议。近日,在准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修改建议稿中,修改为“限制”为主、“禁止”为辅,即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采取限制区域、路段、时段通行;对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则禁止上路通行。同时,对有特殊需要的邮政、快递、公用设施抢修业务,可以由交警部门核发专用标志上路通行。

  怎样对待电动车,实际上是对城市管理智慧的一种考验。我国台湾地区,人口2300万,机车(摩托车)保有量2500万辆。但是,台湾不仅没有“禁”,更没有“限”。在任何一个停车场,都有专门的机车停车位,所有的机车停得几乎是一条直线。在任何一条马路上,机车自觉靠右边的车道行驶,不上人行道,不堵汽车的路,汽车则自觉地在内道排队前行。

  公共政策,最重要的就是科学与效率。超标电动车,该禁、该罚。管理电动车,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反对,但管理的方式应该精细化、动态化、人性化,而不是一禁了之,或者一限了之。最为关键的是,我们的思维不能在“有色眼镜”的遮蔽下,总在“禁”和“限”上打转,而是要开动脑筋,在创新社会管理上做文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电动车商情网  

GMT+8, 2024-12-23 20:29 , Processed in 1.09831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Templated By 【电动车商情网 www.cebike.com】设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