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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动车应管不应禁,应倡不应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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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紫色baby
时间:
2012-2-23 09:12
标题:
电动车应管不应禁,应倡不应限
福建省法规处最近出台了一《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主要精神就是要限制电动自行车的使用、禁止电动摩托车的销售等等。对此,我们实不能理解和接受,因为,我们觉得使用电动车相比较燃油车来说,有以下的优点和好处:
1. 环保:电动车不会排出有毒的气体、造成空气污染,这是电动车相比汽车和其他交通工具的第一大优点。有人可能会说,电动车的电池用坏后,也会造成污染,这种观点已经不符合现实。因为现在已经有一种电池修复技术,能够很快地修复旧的电池,旧的电池仍然可以收购卖钱,故电动车是一种不会污染环境的绿色交通工具。
2. 节能:同样行走100公里的路程,汽车一般要5-15公升的汽油,摩托车也要2-6升的油,但电动车只要费1-3度电左右。在世界性的能源危机日益加剧的情况下,电动车就是一种非常理智的选择。
3. 省钱:由于节能,电动车的使用就比其他交通工具要省钱的多。比如,同样的使用路程(依每月约1000公里算),使用汽车者要花600元人民币;使用摩托车者要200元,而电动车者才要20元。除此以外,电动车的购置费(一部电动自行车一千多元,电动摩托车三千元左右),维护费也比其他车类要低得多(除自行车外)。因此,电动车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4. 省事:现在用燃油车,除了加油贵外,还有一个加油难的问题。随着国际石油价格的急剧上涨,国内汽车总量的急剧增加,我国油荒问题日益突出。许多加油站都不能全天候地趟开供应汽油,结果有车族就经常必须排队等加油。每次排队往往要大半小时,有时甚至大半天。更气人的是,有时好不容易排到了,才被告知油没了,而附近又没有加油站,整个生活安排都被打乱了。本人本来用的是一部摩托车,就是因为碰到几次这样的事,才决定换一部电动摩托车的。使用起来真是省事,即不要等加油,又不需新车的磨合期,还不需要考驾照,一买来爱怎么骑就怎么骑,实在是轻松省事的很。因为我是个白领,许多同事都劝我买汽车,但我觉的还是电动车好。
5. 轻便:电动车体积小、重量轻、可以很方便地串街走巷。特别是那些寸土寸金的城市,一个寄车位要十几万的地方,用电动车可以很容易地放到储藏间里,甚至可以通过电梯拉到楼上套房里存放,不需要占用宝贵的公用车位。。
6. 安全:由于电动车比较轻、比较慢,相对其他工具,比较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就是发生事故,其后果也会比较轻(不像汽车,只要压到人、后果都非常惨重)。有人也会说电动车也不安全,我们认为这是相对而言的。比如说,徒步的行走应该是最安全的,但我们经常看到行人被汽车压到。电动车如不安全,那也是被人家撞的,如果要真正安全的交通工具,本人认为是装甲车。
7. 公平:有钱人买小车,可以在高速公路上飙车;但没钱人买电动车,也可以在普通的马路上骑骑,满足日常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各走各的道,这也是一种很和谐的表现。相反,只许有钱人骑大功率的汽车横冲直撞,不许没钱人购用电动车,好像所有的公路都是有钱人的专利,这对广大的平民是非常不公平的。另外,现在有那么多的官员,超标使用大排量的豪华车,而且经常公车私用,为什么gov不去管。而老百姓用一下这环保的电动车,gov就要管呢?这不正应了古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了吗?主张禁止电动车的官员们,你们首先应禁止公车私用,等所有官员和百姓们一起挤公交车时,才来研究电动车是否合法问题。
8. 促进工业和经济发展:我国的汽车工业,历来和发达国家有差距,很难和外国竞争。但是我国的电动车生产,却别开蹊径,已经达世界先进水平。许多西欧等发达国家,都从我国出口电动车。我国现在已经有数量众多的电动车制造厂,他们在浙江、上海、江苏、广东、山东等处,都已经形成一定的工业规模。2007年我国电动车一年总产量达2500万辆,总产值达600亿元。规模非常可观,有的已经成为该地方的支柱产业。假如禁止电动车,对这些工厂和地方,绝对是一种极大的打击。说实话,我国的电动车发展问题,已经不是技术方面的问题,完全是政策的问题。我国现在完全可以制造出时速超100公里的电动小车(锂电池),也可以制造出时速超80公里的电动摩托车。但由于政策的限制(即所谓的国家标准),这些科技和发明我国国民都无缘享受,都必须全部出口到外国去。我们真得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自己生产出来的即便宜又好用的东西自己不能用,而人家发达国家却能用呢,难道我们中国人就真得低人一等吗?
9. 保护我国国家安全;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汽车拥有量的急剧增加,石油的消耗量也急剧增加.再加上这即年来国际石油的急剧涨价,对我国能源的安全,已经产生很大的危害和威胁。这种威胁甚至牵涉到国防的安全和国民经济的稳定等等国家安全的大事,我们决不可麻痹大意。但我们如果限制汽车、发展电动车,就可有效地避免在石油和能源问题上受外国的制约和打压。
10. 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我国的电动车数量已经非常地多(全国好像有七千万辆),这其中有很多的人是利用电动车作为上下班、接送孩子上学和谋生的必不可少的工具。假如禁止电动车上路,公交车等工具又一下不能跟上,这些人的生活和工作将受严重的影响。因为这些人数量众多,而gov又拿不出充分的理由和措施来安抚他们,这就有可能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
11. 节省宝贵的公路路面:那些限制电动车上路的人,本意是想使道路上的车能少一些、道路畅通一点。但他们没想到禁止电动车和摩托车的结果,就会迫使一些本来不想购置小车的人被迫去购置小车(这些人的数量将非常可观),大家知道,小车的占地面积是电动车的好几倍,那么,禁止电动车上路其最后结果肯定是使我国的公路越来越拥挤。
等等,如上所述,使用电动车的好处是很大的,禁止电动车的弊端是很多的。因此,电动车不但不能禁止而且要提倡和扶持(这其实已经是许多发达国家的共识和政策了,也是我国许多专家的主张)。我国这次奥运会,大力推广电动车,也深受国内外的赞誉。但我们不能理解,为什么奥运会一结束,我省就要出台这个限制电动车的政策,这与北京奥运会的理念,与最近准许电动车上路的一些外省城市,不是有点格格不入吗?诚然,现在我省的电动车很多,又基本上都是没挂牌,他们有许多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出事后也难于查究。那么,怎么办呢?很简单,干脆让他们挂牌,电动自行车挂非机动车牌、电动摩托车挂摩托车牌、电动小轿车挂小车牌,分门别类进行管理。但是,由于电动车环保绿色等优点,其管理费用应该相对燃油车更优惠些。只要公平合理、疏导得法,我想电动车也会像小车、摩托车一样很快地纳入正常管理的轨道的。
总之,我们认为:要出台一个与公众利益严重冲突的政策,一定要慎又慎之。如果你们确实一定要禁止电动车,我们希望你们能够拿出比较能说服人的理由和依据,最好能通过网络组织一次专门的讨论和投票,最后才来决定。而不是仅仅利用手中的权力,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不然的话,老百姓又要认为你们只是通过禁止电动车,又开辟一条新的罚款途径而已,他们是难于心服的。
作者:
平瑶
时间:
2012-2-23 16:41
我感觉如果电动车上路了还是要遵守交通规则的,安全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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