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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海飞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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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电瓶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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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给力海飞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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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飞亚电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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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继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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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95121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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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1595121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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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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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名: |
顺风电瓶车 |
产品型号: |
sf-100 |
产品品牌名称: |
电瓶车海飞亚 |
产品说明: |
、三包(包退、包换、包修)范围 1、在您购车时,应当场检验,正确调试,并有权向销售人员要求提供正确操作方法及维护事项;提供有效发票和保修卡及修理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2、用户按产品说明书正确操作使用。自产品售出之日7日内应产品制造质量原因导致发生性能障碍(是指产品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经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退货。 3、用户按产品说明书正确操作使用。自产品售出之日15日内发生性能障碍,经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可以换货(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4、凡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的,按规定收取折旧费(蓄电池部分为0.3%/天;其他均为0.1%/每天)。 5、电动自行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发生影响使用性能的相同故障,经过两次重复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生产者指定的修理提供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电动自行车。 二、三包期限、内容
名称 三包期限 三包内容 整车 半年 不具备使用性能 有刷电动机 三年 轮毂外壳开裂,电机烧坏、齿轮或轴承损坏 无刷电动机 五年 轮毂外壳开裂,电机烧坏、齿轮或轴承损坏 蓄电池 一年 漏液或容量不足60% 控制器 一年 电器线路故障 充电器 一年 不能正常工作 车架、前叉 二年 车架、前叉断裂或脱焊
三、不属“三包”的范围及内容 1、用户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保养及调整造成的故障。 2、用户自行改装、拆修造成损坏,以及自行分解,使故障原始状态破坏,无法进行技术坚定和分析的故障。 3、用户使用、保管不当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故障。 4、无保修卡或卡、物不符的车辆。 5、易损坏、消耗品不予“三包”(车闸皮、内外态、保险丝、灯泡等)。 6、使用说明上规定范围只外自行拆损件。 7、未经特约维修单位同意自行修理的费用。 四、保修原则 1、“三包”范围以外的故障及“三包”期以后的主要件本厂仍负责修理,但酌情收费。请经销单位填写下列项目并盖章(或签字): 2、超“三包”期以后的电池更新,本厂一律按出厂供应,但旧电池必须一比一回收,返回电池制造厂,以免污染环境。 购买日期 车型号 电池编号 车架号 合格证号 轮毂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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