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切”治理奏效难 | 四轮低速电动车探索差异化管理是关键!
[提要] “一刀切”治理奏效难 | 四轮低速电动车探索差异化管理是关键!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如下通告:
一、禁止销售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整车出厂合格证”、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整车出厂合格证”但未通过国家3C认证的三轮摩托车和四轮低速电动车。
二、禁止非法改装三轮摩托车和四轮低速电动车,包括但不限于:更大功率电机电池、外设蓄电池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不利用“解码器”等手段违法调高最高限速等。
三、售车时,销售商家应主动向购车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四、销售商家在签订销售协议时应主动告知:
(一)车辆上道路前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号牌。
(二)车辆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车辆驾驶员应持有相应准驾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通过国家3C认证但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专用车辆仅限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非道路范畴的特定区域内使用,不得上道路行驶。
近年来,部分城市对于低速电动车均出台了严格的限行措施。如北京、天津等城市规定在城市中心区范围内禁行低速电动车,对于已售非标电动车设置过渡期,允许使用到2023年12月31日,之后严禁上路。各地加大治理力度,无非是让中心城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全面退出。同时,积极推动车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摩托车、新能源微型货车等车型,确保上路车辆全部合规化!与各地逐渐严格的管控政策相对应的是,低速电动车,不仅在国内市场需求呈现爆发式发展,成为三四线城市及乡镇、农村市场的热销车型,在海外也备受青睐,市场需求活跃!
与此同时,四轮车国标难出台......
2016年10月,《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正式立项;
2019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强制性国标制定计划,完成年限为2021年,但目前尚未出台;
2021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推荐性国标《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其中四轮低速电动车被定义为“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是一种“座位数在4座及以下、最高车速小于70km/h的纯电动乘用车”。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目前该《技术条件》还处于批准阶段;
......
对于四轮低速电动车目前的现状,相关部门应加快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规范行业发展,同时避免“一刀切”,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实施分类管理。
那消费者该如何选择相关交通工具?
在低速电动车国标未出台的情况下,其将会长期存在一个政策的灰色地带,而这将滋生很多安全、路权等问题。这对于低速电动车来说,未来禁止上路、限制生产的概率会大大增加。
目前来说,广大车主想要购买低速电动车,首先要了解当地针对低速电动车的相关政策,特别是上牌、上路的政策。当然,为避免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出行麻烦,消费者更应该按需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摩托车、新能源微型货车等车型,切莫贪图小利,选择合规产品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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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黑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