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禁止上路 | 此地一则销售及消费告知书引发热议!
[提要] 低速电动车禁止上路 | 此地一则销售及消费告知书引发热议!
近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头市公安局交通治安管理局发布一则关于低速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及消费告知书
其中指出: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此类车辆安全性能得不到有效保证,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且多数产品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依法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消费者切勿被“不要牌、不要证、可上路”的虚假宣传所误导,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对于电动车经营者,应主动告知消费者所购车辆属性,不得刻意隐瞒、混淆、误导消费者,将电动摩托车作为非机动车销售;不得向消费者作出老年代步车“不要牌、不要证,可上路”等虚假宣传。
身份不明确,处境很尴尬
多年来,关于低速电动车的言论一直颇受争议。一方面是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因标准、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低速电动车确实不具备上路条件。然而,如此庞大的市场,但现状却十分尴尬,因为目前低速电动车还没有合法上路的身份。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低速电动车应归为道路机动车辆,但这些车辆没有按照国家对机动车管理的要求办理市场准入,大部分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不具备机动车生产资质,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多以“老年代步车”等名目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和上路使用。
新能源商用车正逐渐被用户认可
多地设置过渡期,截止日期之后无法上路
目前,北京、天津、山东、河南、福建、河北、甘肃、湖南等省市均针对低速电动车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其中,有一些城市针对低速电动车管理,做出设置3-5年过渡期的规定,允许低速车在一定的时期合法销售、上路!
那么,过渡期结束后,违规的低速电动车怎么办?各地出台相关规定的时候,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以北京、合肥为例,过渡期结束,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棚拍中的新能源MINI卡
城区限制低速电动车,消费者该如何选择相关交通工具
从各地公布针对电动车的限行政策,我们不难发现,能上牌、有路权、不限行的交通工具才是王道。各地加大治理力度,无非是让中心城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全面退出。同时,积极推动车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摩托车、新能源微型货车等车型,确保上路车辆全部合规化!以发展势头迅猛的新能源商用车为例。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明确了新能源商用车的推广应用方向,不少城市也通过开放路权来推动新能源商用车的应用,为其稳步发展提供了助力。目前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驱动下,新能源物流车已经在商超配送、快递运输、家具家电配送等细分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新能源商用车正在改变城配物流生态
商情视点
目前来说,广大车主想要购买低速电动车,首先要了解当地针对低速电动车的相关政策,特别是上牌、上路的政策。当然,为避免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出行麻烦,消费者更应该按需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摩托车、新能源微型货车等车型,切莫贪图小利,选择合规产品才是正道!转载请注明“电动车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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