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新规重磅来袭,3类车禁止上路!
[提要] 4月新规重磅来袭,3类车禁止上路!
近期,多地电动三、四轮车有新消息,越来越多的城市规范车辆挂牌上路,在路面针对交规进行整顿强化,同时也相应出台了不少人性化的措施,给予一些非标电动二、三、四轮车备案登记的人性化管理。
4月1月起,电动车、三轮车和四轮车上路又有新变化,涉及到禁止上路、上牌登记、销售等多方面的问题,其中多地宣布3类电动车禁止上路!
目前,大多数地区对于电动三轮、四轮车的管理需要上牌,但是很多超标电动三轮、四轮车都不满足相应条件,无法上牌,车主也无法上路,部分地区针对于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备案登记,设置过渡期,让消费者用车更简单,出门更方便。
安徽黄山:从2023年2月15日到2023年4月15日,正在为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免费办理备案登记,为方便市民快速办理,交管部门设立33个登记服务点,并联合乡镇到农村地区集中上门办理登记,深入推进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备案挂牌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深化便民利民举措,为车辆合法上路提供保障。
但需要注意的是,上牌时间只截止到4月15日,逾期之后,将停止给超标车办理号牌。
湖北荆州:从3月1日起,为电动车的车主提供免费上牌登记的服务。值得庆幸的是,4月起,湖北荆州电动车免费上牌将继续持续。
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充分考虑车主上牌的便利性,设立了多个流动办理点,鼓励车主就近办。
现在不少地方,对于不具备办理机动车号牌的电动三轮、低速四轮车都采取备案登记管理,这种管理方式,区别于上机动车号牌,而是为车辆上有时效的临时号牌,目前合肥、六安、德州、睢县、湘潭等多地已经完成备案登记。
3类车禁止上路使用
1、未上牌的电动车禁止上路
陕西:从2023年4月1日起,没挂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
从2023年4月1日起,陕西省将正式实施《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该规定对电动车的注册、登记、上路、注销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根据规定,电动车在购车之日起,需要在30天之内办理号牌。没有登记注册上牌的电动车禁止上牌行驶,上路车必须正式挂牌;另外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车号牌或其他类型号牌,也是违反规定的行为。
陕西省针对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将支持带牌销售,购车、上牌一条龙服务,免去跑车管所上牌这一繁琐的过程。
2、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
云南:4月15日起,“白底红字”车牌的超标电动车将全面禁止上路
根据此前的《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中的明确规定,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登记的超标“电动车”拥有4年的使用过渡期,到2023年正好四年过渡期满,将于2023年4月14日截止。
过渡期结束后,如再有超标电动车违规上路,一经查获将会依法扣留,强制报废。如今2023年四年期满,如果有云南的车主家有“白底红字”的超标电动车,需要注意提前规划处理好车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明确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均需办理正式牌照,驾驶电动三轮车需持有D证,驾驶电动四轮车需持有C类驾驶证,无牌、无证车辆一律不得上路。
3、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车不得销售,禁止上路
5月1日起,《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了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在指定机构完成强制性产品认证,而未获得认证的电动车是禁止销售的。
目前,多地在电动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上牌、上路行驶等方面都有了的相应的管理措施,以换购为主的电动车产业也将迎来新一轮的销量增长。
随着各地三轮车规范化管理进程的加快,超标车、无牌三轮车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少,2023年超标电动车、非标车也将迎来退市大潮,合法合规上路是大势所趋,广大经销商和车主一定要及时关注所在地区对于三轮车的管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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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黑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