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回事?这里对电动车执法用上全武行?
[提要] 9日海南交警发布警情通报,对此事发布了警情通报。
近日,网友视频爆料,海南省海口市交警执法时殴打电动车车主,此料爆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9日海南交警发布警情通报,对此事发布了警情通报。
经查,6月8日16时许,民警宁某带领3名辅警在滨海立交桥下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在查处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过程中,辅警林某情绪失控,殴打了王某某,被带队民警和其他辅警制止。
此事一经发布,迅速在网上引发热议,网友纷纷发表评论对辅警林某的行为进行谴责。
当晚6时许,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对辅警林某做出开除决定,并移交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交警支队领导向当事人当面赔礼道歉,取得了谅解,针对这起不文明执法行为,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市民及当事人深表歉意!感谢市民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
在6月9日晚上7点57分,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警情通报”:
编后语>>
身为一名执法人员,自身形象不再是个人形象,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乎整个公安队伍的公信力,务必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慎用手中的权利,明白权为民所赋、利为民而谋。
执法辅警林某的行为涉嫌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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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2106/20210611142952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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