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场监管总局重点监管的电动车行业,2020年表现怎么样!
[提要] 电动自行车及其附属的电池和充电器等配件出现在国家要求重点监管的产品目录上。
2020年初,市场监管总局综合分析监督抽查、生产许可、风险监测、执法打假、国内召回通报、网络舆情报道等数据,聚焦监督抽查合格率低、各方面反映问题较为突出、涉及重大质量安全或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要求重点监管的工业产品,制定了《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0年版)》,具体有四方面的事项:一、结合实际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二、加强安全评估;三、加强分类监管;四、加强动态调整。其中电动自行车及其附属的电池和充电器等配件出现在国家要求重点监管的产品目录上。
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0年版) | ||
序号 | 产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144 | 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 | 电动自行车 |
146 | 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 | 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用动力电池 |
147 | 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 | 电动汽车充电桩(含电动汽车用充电延长线) |
148 | 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 |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就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进行等了答复。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继续加大执法稽查力度。按照《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严厉查处销售超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并在法律适用和执法方向上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解决执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加大执法稽查力度;☞严查销售超标准电动自行车行为。
那么在相关部门的重点监管下,电动车行业2020表现怎么样呢?就在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通报了2020年皮鞋等3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其中,抽查了10个省(区、市)158家企业生产的159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有2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1%。在本次抽查中,泉州市国成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本次电动自行车产品抽查,重点检验项目为:车速限值,制动性能,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防火性能等。
不合格项目为: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车速限值,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电气装置,结构,防火性能。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指导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出台后,为推进新标准实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家部门也给各地监管部门明确给出了建议:各监管部门应该严格推进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因此,电动自行车厂家和经销商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切实做到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转载请注明“电动车商情网”: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2102/2021020209513694.htm
- 我来说两句( )
- 责任编辑:黑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