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恶劣!涉牌违法,它使驾驶人违法更有“底气”
[提要] 从选车、购买、上牌、保险等等,电动车样样让人无比头大。
据数据统计,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约3亿辆,用户群体覆盖18岁-60岁,显而易见,电动车需求量极大。但是,从选车、购买、上牌、保险等等,电动车样样让人无比头大。
偏偏它还容不得你马虎。福州的黄先生在忙着给自己的电动车办理换牌手续,这本来是件高兴的事,却让他很“闹心”。
套牌电动车,切勿弄虚作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局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暂无电动自行车套牌的处罚规定,不过各地区都采取相应的处罚规定。
例如,云南的非机动车套牌处罚规定是这样的:驾驶非机动车应当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时限申请注册登记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扣留非机动车。
其实,套牌车也叫克隆车,它不仅是制造一幅号码相同的假车牌那么简单,像视频中的黄先生一样,多数套牌车都会是品牌、款式、颜色相同的车子。
套牌车危害重大,它害社会,肆意的违反法律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害他人,在增加信息录入难度的同时,影响了原车的合法办理手续;害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终的结果就是“等待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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