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再出新规!!超标电动车可骑到报废!!
[提要] 广西南宁市政府在岁末年初之际释放出一条好消息,暖了老百姓的心。
经历了大半年的新国标之后,电动车行业的格局已基本形成,而老百姓却面临着各地政策关于超标车上牌的受限问题,设置临时号牌最长也不过才3年,3年之后便不准上路行驶,权衡利弊,广西南宁市政府在岁末年初之际释放出一条好消息,暖了老百姓的心。
2019年12月31日,《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三次审议通过,将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条例》明确了超标电动车的使用期,最长将达10年。
该条例对取得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和取得正式号牌的超标电动车使用期作了详细规定,同时新增了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应佩戴安全头盔等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条例》将超标车分为两种,一种是符合旧标但不符合新标的电动车,领取正式号牌;另一种是既不符合旧标也不符合新标的电动车,领取临时号牌。
目前,南宁市有将近200万辆领取正式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10年的有效期,意味着这一批超标车都可以骑到报废!
《条例》同时明确“号牌有效期届满后,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公共交通发展、城市道路等情况决定是否延续;不再延续的,号牌予以注销”的内容,授权市人民政府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续号牌有效期。
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车,三年过渡期截止后,禁止上路。
《条例》规定,驾驶超标电动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者将处以20元罚款。
此外,《条例》还规定,鼓励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电动车,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
随着电动车行业的蓬勃发展,各地相关部门对电动车管理应该标准化、人性化,不能一味的“禁”,要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考虑,与其“管车”不如“管人”,增强老百姓的交通守法意识才是最主要的,广西南宁这项新规,在2020年开了个好头,给其他地区立法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想必今后会有更多地区出台利好政策,让老百姓安心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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