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者最高罚5万元!
[提要] 在小区楼道,公共空间,消防通道等区域将电动车随意停放,私拉乱接充电电线,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据消息称,新修正的《昆明市消防条例》已于近期开始实行,《条例》结合《消防法》修正案涉及的职能调整和称谓变化作了相应修改,其中针对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结合管理实际增设了禁止性条款和罚则,将加大对个人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目前,城市电动车的停放管理和充电问题也变得日益突出。在小区楼道,公共空间,消防通道等区域将电动车随意停放,私拉乱接充电电线,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针对近年来昆明市发生多起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管理缺乏有力手段、尤其违规停放行为行为屡禁不止的现实,新增了禁止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禁止性条款和罚则,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建筑内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对违反规定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有力推动了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公安派出所执法权限,新增条款规定公安派出所根据《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和本条例,如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情节严重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把电动车停放在办公楼,单元楼里面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这些公共区域,救援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将对该种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很多电动车车主对随意停放电动车充电的行为不以为意,谁知电动车一旦发生火灾,蔓延速度快,容易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大家在购买电动车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和经销商售卖的合格电动车,一定要把电动车停放在规范的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充电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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