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上,政协委员对电动车未来管理方案这样说!
[提要] 从这两位委员的态度中可以看出,是希望将上牌照、培训驾驶等复杂手续不仅保持在对电摩的管理上,也延续到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上。
电动车新国标仅剩三个月就要实施,而经过了长时间的发酵,关于电动车新国标的问题也越来引起了社会多方面的关注,而由于各地对电动车的管理方案有很大的自主权,有很多的电动车管理措施都是由各地自行制定,所以这也成了很多人关注的焦点。
石家庄市政协委员王雪梅、冯建法:
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档案管理,对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牌照,使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驾驶员一样,时刻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时刻记着交通安全,时刻想着守法驾驶。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上路标准,对车辆性能,最高时速控制等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发放牌照。
同时,建议加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培训,加大对违反交通规则的查处力度。对电动自行车乱闯红灯、乱穿乱行、违法载人等行为要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查。
从这两位委员的态度中可以看出,是希望将上牌照、培训驾驶等复杂手续不仅保持在对电摩的管理上,也延续到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上。
石永贵委员:
石永贵委员建议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应当在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号牌、行驶证后才能上路,建议驾驶低速电动车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并取得C3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设置一定的过渡期限和报废里程限制。鼓励通过置换、回购、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在用低速电动车。将低速电动车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重点,坚决取缔非法营运载客的低速电动车。
这位委员的建议则是从低速电动车出发,希望设置驾驶年龄门槛,同时加速对不合规低速车的淘汰,并将其纳入执法重点。
民革石家庄市委:加强行业管理,严查违规销售行为
新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不能在市场销售,从销售源头堵住新增不合规车辆上路。
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妥善的解决办法,如:车速限制、整车质量、电机功率、脚踏骑行能力等旧标准就已规定且新标准更加宽松的技术指标,作为允许上路的硬性指标,过渡期两年,两年后超标车辆可以通过自然报废、区域限行、以旧换新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石家庄市委对超标车的过渡政策提出了一些建议,如以旧换新等,但这个换新是怎么个换法,如果是去经销商处换,政府是否会给予经销商补贴等问题都没有给出方案,只提了一个大概,给人感觉稍显空泛。
以上提出建议的三方,其实都并非是电动车行业内的人员,虽然一定程度上这样能保持客观,但其实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还是建议各地相关部门在研究电动车行业未来政策时能敞开大门,综合电动车使用者、从业者、非从业者和行业专家等多方面建议,商讨出一个各方都相对满意的方案。
转载请注明“电动车商情网”: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1901/20190126140404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