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过渡期?1月1日起,石家庄非国标车不得上路行驶!
[提要] 可以从通告中看出,石家庄市公安局明确规定非国家标准电动(燃油)二、三、四轮车禁止上路,并将其归纳于拼装车一类。
12月20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发布了《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新版通告),与现版通告相比,新版通告有12大变化,涉及公交专用道、电动自行车、10座以上车等多个方面。其中就有一条明确规定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据悉,新版通告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非国标电动(燃油)二轮、三轮、四轮禁止上路
可以从通告中看出,石家庄市公安局明确规定非国家标准电动(燃油)二、三、四轮车禁止上路,并将其归纳于拼装车一类。
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的就必须满足:最高速度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自身车重不得超过55千克;必须安装有脚踏装置这三个要求。不符合以上三项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认定为拼装车。并且对于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照一事,还未出台具体政策,省公安厅交管局正在进行立法调研。
不设置过渡期,一刀切是否合理?
在多个省份明确出台给予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的情况下,在国家明确要求禁止“一刀切”的前提下,石家庄政府仍然选择全面禁止上路,是否合乎情理?符合国家规定?
近日,央视《经济信息联播》节目组也呼吁政府给予超标车过渡期管理方法,给予商家跟消费者一定的缓冲期。石家庄的做法显然是冒天下之不韪,希望石家庄政府能好好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为超标车放宽限制!
给予超标电动车一定的过渡期已经成为一种共识,多地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过渡期政策,石家庄的做法显然没有考虑到群众的实际需求,希望后期能有所调整,给人民需求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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