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新国标实施将近!这个电动车消费大省终于出台过渡政策!
[提要] 今年是电动车行业风云动荡的一年,新国标出台后,许多地方纷纷展开了”一刀切”的查处,而后,国务院发声将其定义为懒政,这种行为才逐渐有所改观。
今年是电动车行业风云动荡的一年,新国标出台后,许多地方纷纷展开了”一刀切”的查处,而后,国务院发声将其定义为懒政,这种行为才逐渐有所改观。
到目前为止,全国已经有多个地方对超标车出台了详细的管理政策,给予过渡期来帮助新旧国标的平稳过渡,而浙江省作为电动自行车重要生产基地和消费大省,也在最近出台了相应的管理政策。
首先来回顾一下新国标:
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
将电动车最高时速由之前的20km/h调整为25km/h,在原有基础上提升了5KM/H。
整车质量最高不得超过55kg
含电池的情况下,新国标对车身质量的规定变为55kg,在原有的基础上提升了15kg。
电机功率提升至400W
电机功率由原来的240W调整到400W
所有符合国标车必须强制装置脚踏
按照新标准解释,所有想被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电动车都必须安装脚踏板。
车身尺寸不能随便改动
新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前、后轮中心距不得超过1250mm,车体宽度不得超过450mm,且不能随意改动。
对防火阻燃性也有新要求
由于近几年电动车火灾频发,新国标中对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性也作了明确规定。
浙江省新规
根据浙江省最新出台的过渡期政策,将严禁企业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而符合旧国标,且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则可继续销售至2019年4月15日。
销售时需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并向消费者承诺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已列入《公告》,否则消费者有权退货或更换。
而对消费者已购买或正使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则实行三年过渡期。
经公安机关备案登记,超标车辆使用期限截至2021年底。尚未备案登记的车辆,消费者可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前,在所住地公安机关免费申请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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