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还要驾驶证?你们直接把电动车禁了得了!
[提要] 近日杭州市萧山区公安分局发布《从严管理电动车通行通告》,将电动车属性作为执法管理的标准
近日杭州市萧山区公安分局发布《从严管理电动车通行通告》,将电动车属性作为执法管理的标准,通告中多处出现“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样的标准要求,轻则扣车罚款,重则拘留、刑拘!但如何定义是否为机动车在通告中却没有说明,难道是随缘执法?
对于杭州萧山区的这项规定,最惹人注意的无疑就是电动车属性的划分问题,如果当局是按照新国标来划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那么无疑将给消费者的出行带来重大的影响。小编想再次强调一下,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的时间是2019年4月15日,希望各地管理部门能够妥善处理好民众出行需求与交通管理之间关系,不要因噎废食,更不要罔顾民生!
附录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关于从严管理电动车通行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平安建设要求,强化萧山区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萧山区“奋战两百天、全力保平安”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部署,公安机关将从6月14日起依法从严查处以下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电动车不按规定载人,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一律扣车并对驾驶人罚款并处拘留。
二、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一律扣车并对驾驶人罚款并处拘留。
三、酒后驾驶电动车,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扣车并对驾驶人罚款并处拘留。
四、驾驶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一律扣车并对驾驶人罚款并处拘留。五、因涉嫌驾驶电动车交通违法被查处过程中有反管理行为的,一律对反管理人员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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