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限电违规!交警被判撤销处罚退还罚款!
[提要] 如今“禁摩限电”已经成为某些城市的“标配”,电动车、摩托车动辄路段禁行已经成为一种见怪不怪的常态。
如今“禁摩限电”已经成为某些城市的“标配”,电动车、摩托车动辄路段禁行已经成为一种见怪不怪的常态。车主在面临交警管理的时候往往是有苦难言,罚款、扣车的现象屡见不鲜。新年伊始,贵阳骑友就勇敢地维护起自己出行的合法权益,在车辆被不当罚款后主动申请行政复议,不但挽回损失而且狠狠地为行业出了一口气。
事情要从去年底说起,2017年11月11日,贵阳摩友小勇驾驶着自己的摩托车行驶在贵阳街道上时,因违反禁令标志驶入禁摩区,被贵阳交警在路口拦下,并当场进行罚款五十元,记3分的处罚决定。执法过程中,小勇发现,该交警没有佩戴警衔、警号和出示相关证件;对禁令标志的位置及相关法规内容均无法做出解答。于是,在接受了处罚之后,小勇向贵阳市交通管理局云岩分局提出了行政复议。
今年2月5日,小勇收到了贵阳市交通管理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撤销对摩友小勇的不当处罚。同时开具了对小勇退还闯禁罚款68元的退款证明。
实际上,小勇的经历并非申请行政复议并获胜的孤例。2017年,6月李先生在电动车限行道路驾驶电动车行驶,被告深圳市交警局龙华大队将原告查获并暂扣该电动车。李先生不服判定,向深圳市交警局申请行政复议。2017年底,深圳市交警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并起诉到当地法院,法院一审判决交警大队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程序违法,应当予以撤销。
小编在网络上搜索发现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2016年李某因为自己的工作需要花了278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车,结果没想到仅仅三天(9月3日)就被交警扣下。负责扣车的交警当时对他说,只要交2000元罚款,马上就可以让他把车取走。李先生考虑到自己没违法,所以没有答应,要求按程序走。之后,他去罗湖交警大队的信访部门表示了他对强制措施不服的意见,接着又去市交警局申请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告诉他,复议结果两个月后就会有回复。
2016年11月4日,他收到了市交警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上面清楚表明,经审理查明,罗湖交警无执法记录仪视频体现该电动车有违反禁行限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所作强制措施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电动车既快捷又方便,几乎已经成为了个家庭的标配。有些不止一个小孩的家庭,简直把电动车用到了极致。最害怕的莫过于“交警执法”了,由于“禁摩限电”的原因,很多城市的交警在电动车的问题上处理的并不是很好。然而老百姓的出行需求怎么可能说禁就禁?也许是上头压下来的指标太过,交警也是无可奈何。
在骑电动车的大部分人群中,中低收入阶层占多数,他们相对来说,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较为淡薄。面对这种最朴实的劳动人民,在个别执法者的思维里却多少充满着歧视,穷、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好欺负….,因此我们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多学习相关的知识,知法、懂法、会用法,站在法律的角度看问题,理性分析,做出正确的判断。
如今很多城市都在限电禁电,并且有很少部分的执法行为并不合常理,忽视了电动车群体利益。面对这种情形,即使是执法部门我们也不要一味地屈服、妥协,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维护属于我们电动车人的合法权益。
在于交警冲突过程中,执法部门和电动车车主双方都需要反思。毕竟电动车有着庞大的用户群体,社会需要进步,每一个电动车人的合法权益同样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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