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让“上牌”成为“禁电”的幌子!
[提要] 电动车出行规范化是大势所趋,但部分地方政府由于缺少关于电动车标准的相关规范,不顾当地电动车出行实际状况,贸然沿用实行了18年之久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电动车出行规范化是大势所趋,但部分地方政府由于缺少关于电动车标准的相关规范,不顾当地电动车出行实际状况,贸然沿用实行了18年之久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简称旧国标),导致在不少城市登记电动车上牌的过程中,绝大多数电动车不符合这一过时的技术标准。
沿用行业媒体的一句话
当下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90%以上是超标车!
这还怎么上牌?
如果将旧国标作为硬性标准,
小编不得不怀疑管理者的初衷究竟是上牌规范电动车出行,
还是人为制造电动车上路困难的政策壁垒?
上牌管理致使市区电动车减少90%
自2016年7月1日起,泉州禁止一切超标电动车、无牌电动车、“套牌”电动车在中心市区道路行驶。2016年初,泉州市区约有28万辆超标电动车,政策施行后,如今泉州市区已经难觅电动车踪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的比例不断提高,据行业人士估计,上牌管理后约有90%的超标电动车被市场淘汰。
泉州也好,其它地区也好,按照旧国标给电动车上牌无异于变相“禁电”。要知道这项20公里的限速标准颁布已18年,时速、车重、功率等指标不太符合现在的市场需求,导致不少车型在设计时就出现超标情况。
上牌不是目的,规范出行是大势所趋
据了解,南宁上牌的电动车已接近200万辆,是机动车保有量的4倍多。这200多万辆电动车当然不可能都是所谓的国标车。南宁交通管理部门在上牌政策上因地制宜,根据道路调查适度放宽标准限制,让大部分电动车都能够上牌,毕竟上牌不是目的,上牌后规范管理才是目的所在。这样开明的管理政策才是行业喜闻乐见的。
7月3日,兰州市第一辆电动车正式悬挂号牌上路行驶,值得一提的是,首辆挂牌甘A0005车牌的电动车是一辆豪华款的踏板车。甘肃交通管理局没有被旧国标所局限,能够根据市场情况因地制宜地执行人性化标准,确实值得其它地方管理部门好好学习。
另外,被很多地方政府用来当做挡箭牌的旧国标其实也已经在淘汰的过程中,近两年极有可能诞生新国标。不少专家呼吁,新标准的出台应秉承着公开透明原则,在道路安全和市场需求间寻找平衡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将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且规定了“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小编认为地方城市给电动车上牌应该因地制宜,重在管理,而非人为制造电动车上路困难的政策壁垒。
转载请注明“电动车商情网”: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1707/20170708144102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