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生产企业及经销商收到政府告知书:产销不合格产品一律重罚!
[提要] 浙江省舟山市自本月8日开始由市场监管局对当地的电动车销售渠道及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对全市范围内的电动车企业及经销商下达“告知书”
浙江省舟山市自本月8日开始由市场监管局对当地的电动车销售渠道及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对全市范围内的电动车企业及经销商下达“告知书”,重点要求禁止产销不合格产品以及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车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电动车专项整治,范围覆盖全市的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以及维修点;整治的电动车主要是指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将通过地毯式摸底排查的方式建档造册,全面掌握经销商的基本情况。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要求:严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来路不明的违规电动车;严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严把电动车进货关;严格按规定向供货商索取相关证书或证明;所销售电动车的标识、标志、标牌及合格证上所标示内容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严禁私自改装、拼装电动车销售;加强自律,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确保公平交易。
(网络配图)
崔某人观点:市场需要净化,但参照标准要合理!
电动车终端销售市场鱼龙混杂,每年有大量翻新车、劣质车进入市场销售,尤其这几年很多城市禁电后导致大量的旧车回收流向其他市场,拉低了电动车的整体质量水平,加大了质量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可以说一些人为了赚钱根本不管他人的死活,也不管电动车行业的名声!
对这类害群之马必须赶出电动车行业,净化产业环境,重新提振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消费者对电动车产品质量的信心!
但是,我们不得不说很多地方的市场监督部门在整顿电动车市场时还是武断地按照“国标”参照执行,是带着“一刀切”的惰性思维去的,从舟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文案来看似乎并没有严卡这一条框,而是单纯从规范产品质量、进货渠道、产品二次改装等角度出发,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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