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禁行禁售“老年代步车”,市民买到“违规车”奖励千元!
[提要] 年前就在准备年后开年后的新款车型,争取在大展会上与行业对手一决高下,这对于经销商这种参展选品牌的心理是不谋而合,供需一致,又是一波发财致富的好机会,但是往往事与愿违。
想想很多企业,年前就在准备年后开年后的新款车型,争取在大展会上与行业对手一决高下,这对于经销商这种参展选品牌的心理是不谋而合,供需一致,又是一波发财致富的好机会,但是往往事与愿违。
恰恰在这个时间段,各地方的执法部门会告诉你们,你们的车是非法产品,不准出售!不准上路!谁卖罚谁,谁开扣谁。你说这事整的确实是尴尬!
前段时间太湖县执法部门带头给当地经销商来了一个“怀柔”,紧跟着有某地区交警去乡镇查超标电动车,这年后执法部门一个地方比一个地方会搞事,这不,南京市交管部门宣称,3月1日交通管理部门将展开“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的主要对象还是“低速电轿”,这还真的一茬接一茬,据小编了解,南京城此次整治主要三方面:
其一、路面违法上路的“老年代步车”进行查扣。
其二、全市82家带牌销售点不得销售“老年代步车”。
其三、市民如果在上述带牌销售点购买到这类违规车辆,将获得千元奖励。
南京交管部门表示,以旅游观光车名义生产的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属于“三非”产品,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上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违法上路车辆将予以扣留,并按规定进行处罚。要求全市82家带牌销售点不得销售“老年代步车”,一旦发现上述销售点依然销售“老年代步车”的,取消销售点代办非机动车上牌资格。仍然销售此类“三非”车辆的带牌销售点,将被取消代办非机动车上牌资格。
我们看到,从3月1号立即执行,给了不足10天的缓冲期,同样是省会级大都市,河南郑州还给了5个月的缓冲期,南京市仅仅给了不足一月时间。不仅从缓冲时间上说不过去,在处罚措施上更显得不如其它,太湖县虽然当着消费者的面将车子用挖掘机处理掉,但是现金补助是实实在在的,而南京直接是自行处理,不准上路,这一比较南京的消费者收了成吨伤害吧。
小编认为最怪异的是第三点“市民如果在上述带牌销售点购买到这类违规车辆,将获得千元奖励”,这似乎是一种“从敌人内部瓦解敌人”的方式,经销商把车子卖出去,消费者开着车子去交管部门领1000元,然后交管部门先把车子扣留,再去经销商店里实施处罚政策?这听起来还真是斗智斗勇,厉害了我的哥,这样的方法是怎样被想出来的,南京的经销商可得长点心眼儿,搞不好会被转着圈罚钱……
要我说,南京市此次整治也算是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咔咔咔,把国家制定的许多条款、条规往上一摆,先告诉你不让你们上路,不仅合法而且合理,经销商也好,消费者也罢,老实服从管理就行,否则你就是被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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