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车有五年过渡期,郑州对电动车管理并不“严”
[提要] 郑州市作为中原地带重要的枢纽城市,总人口近一千万,据不完全统计,其电动车保有量也突破了300万辆,平均每三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车。
《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曝光,“办法”对超标电动车和电动车路权作出了相应地规定。小编预计,该办法今年会得到当地立法部门的审核并出台。
郑州市作为中原地带重要的枢纽城市,总人口近一千万,据不完全统计,其电动车保有量也突破了300万辆,平均每三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车。
人多、车多、道路资源又紧张的郑州,对电动车进行一定的管理十分有必要。但如果对电动车管理过于严格,限制太多,将会导致更多人购买小汽车,这对缓解“堵城”的交通,无疑是雪上加霜。
对此,这次被曝光的“办法”中有几条信息,值得引起大家的注意。
管理。郑州将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上牌,由财政给予补贴,建立信息档案,方便公众查询。
给予路权。办法规定,郑州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要划设非机动车道。还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大中型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
和居住小区等场所增建电动自行车专用停车区域。
对超标车有限宽容。超标电动车在短期不会被完全禁售禁行,而是设置了五年的过渡期。期满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从“办法”透露的内容来看,郑州市对电动车趋向正常化管理,手段也比较人性化。
其实,早在去年7月,郑州市就围绕电动自行车准备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其中呼声最高的是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
郑州超300万辆电动车,再给人们出行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给道路通勤造成了一定的困扰。据报道,电动车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随意穿行机动车道等问题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攀升,私自改装、违法载客、失窃频繁、废旧电池污染环 境等问题突出。
原计划在2016年出台的电动车相关管理政策,最终因为牵涉到的群体特别广泛而被搁浅。
近日,《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曝光,可以说对电动车的管理决心迈进了实质性的一步。总体来看,郑州市对电动车还是比较宽容的,消费者骑行受到的限制比较少。电动车规范化管理,其实对消费者和路人来说都是负责任的表现。
如果此项规定在今年内顺利实施,对消费者来讲购买合规合法的电动车将是一大趋势。像成都、上海、北京等城市每年都会更新一批或者数批产品目录,不仅为经销商售卖提供了依据,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一定保障。
但是,郑州目前缺少这种具有强制性可上市销售的产品目录,尽快建立和完善当地产品目录也许可以更有效地推进电动车的管理。
转载请注明“电动车商情网”: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1702/20170219133814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