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消息!某地低速四轮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被公安部撤销!
[提要] 坏消息!某地低速四轮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被公安部撤销!
低速电动四轮车的火热使得很多地方都出台了明确的地方法规来支持或者规范,比如河南、广东、山东、安徽、广西、湖北、河北、浙江等诸多省的诸多城市。但是,在2016年末却遭到政府部门的“泼冷水”。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近些日子爆出了个大消息:公安部2016年11月给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了《关于督促纠正洛阳市准许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销售、上路行驶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16】625号。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2013年10月,经洛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了《洛阳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经研究,该《暂行办法》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机动车生产管理制度,应当依法撤销。
回顾2013年10月时,洛阳市政府发布了政策,允许了低速四轮车上牌并合法上路。这本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然而最近,公安部又说了:洛阳的这些政策不合法,应当依法撤销,意思就是说,四轮车不允许上路了。对此,无论是各地政府还是民众,都是一脸茫然。
那为什么本来好好的政策说取消就取消了呢?为此小编特意去咨询了一下。公安部这次所做的从法律角度来看的确是无可厚非的。地方法规服从国家法规这是一个基本常识。但是小编不禁要问一句,合法了,但合情吗?
很久以来,我们一直都知道,法律是建立在基本国情之上的。低速四轮电动车的出现非常符合中低收入、中老年群体的出行需求,而且发展势头迅猛,还解决了大量的社会就业问题。我们国家一直在提民生,低速电动车就是便民环保的民生产品,并且符合交通压力越来越大以及环境越来越差这些中国现阶段问题的需求,理应被大力提倡。那么,为什么如此符合国情民生的低速电动四轮车会被反复打压呢?
首先不可忽视的是行业本身问题,低速电动四轮车相比于汽车的确门槛相对较低,发展过于迅猛,这些都导致了行业本身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产品质量问题,的确有一些无良企业和商家生产了一些不过关产品来销售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损害了低速电动四轮车这类产品的整体口碑。其次是因为低速电动四轮车的不规范驾乘导致发生了很多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给了相关部门直接管制打压的理由。
第二个是身份问题,低速电动四轮车属于新生事物,而且势头发展迅猛,国家的立法工作并没有跟上这样的速度,这就导致了目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里没有对于低速电动四轮车的明确规定所属及要求,没有合法身份,成为管制打压的依据,就比如公安部此次的文件,就是依据…
第三则是触动了传统汽车业的蛋糕,低速电动四轮车的飞速发展吸引了各界的关注,因为都是四个轮子且比传统的汽车更容易操作、维护和保养,尤其吸引了传统汽车工业的目光。国家在提倡新能源车时,传统汽车行业还在造高速车,它们拿着国家补贴,却并没有取得十分瞩目的成绩,反观低速车发展迅速,产业规模迅速扩大,自然对传统汽车产业的新能源项目产生冲击,而作为工业制造基石、交通霸主以及税收大户的汽车行业自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上层决策产生影响。
临近年关,关于低速电动车的坏消息陆续传来,先有各地对于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 “封杀令”,现在又要对低速电动四轮车下手,可以预期明年对低速电动车而言或将是政策环境十分严峻的一年,大家也要做好应对突发状况的准备。
最后,我们也恳请有关部门充分考虑国情和民需,放低速电动车一条康庄大道吧!
转载请注明“电动车商情网”: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1701/20170110093824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