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莱阳开年禁电!可否等民生一步?
[提要] 烟台莱阳开年禁电!可否等民生一步?
近日,莱阳交警官微发出消息将展开“非法电动二、三轮摩托车和电动汽车专项整治”活动,依照电动车旧国标以及05年《烟台电动车管理通告》,将对如今莱阳地区行驶的两轮、三轮电动车实施禁行!
无牌无证禁止上路,莱阳将难见电动车?
整治内容中提到:“近年来,我市电动车呈快速增长趋势,据统计,全市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日均上路量分别达到4300余辆、1900余辆,而该类电动车绝大多数超标,导致大量速度快、体积大的超标电动车违规行驶,增添交通乱象,事故多发高发,造成道路安全隐患。
一些厂家钻政策空子,生产不符合国家公告产品目录的电动二、三轮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并流入市场,该类车辆在路上肆意违法行驶现象严重,且大部分驾驶员未取得合法驾驶资质,给道路安全交通带来极大隐患。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近期将根据上级的安排和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电动二、三轮摩托车,电动汽车专项行动。
对无牌、无证等违法上路行驶,不符合非机动车标准的二、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车,依法进行查处。处理完毕后,如当事人提供车辆合法来源手续,予以返还,并明确告知当事人该类车辆已达机动车标准,未取得合法牌证,禁止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将依法追责。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的企业和单位,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政府,提请政府责成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管和治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整治内容,依据无非是电动车、摩托车增加了交通管理难度和道路安全隐患两方面。近几年,随着电动车市场保有量的增加,不少地区都着手管理电动车,而国家层面的、符合电动车业态发展的法律法规迟迟未出台,导致不少地方政府在管理电动车的时候只能按照旧国标和旧法规执行,导致电动车变为机动车,严重的甚至无法取得上路资格。
不止两轮,电动车、低速车均成众矢之的!
根据莱阳交警的通告,可见整治的诱因在低速车,问题集中的地方也是低速车,但要禁低速车就得按照旧国标走,如此一来两轮电动车也在劫难逃。低速车为何成为地方政府的眼中钉?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行业爆发式增长带来的政策上的缺失!但笔者还是要问问莱阳市政府,如此粗暴禁行真的能够缓解交通压力吗?
管理电动车、低速车为何要禁止而非疏通?无论两轮电动车还是低速电动车,之所以有现在的市场保有量当然是市场需求的结果,在民众有出行需求的前提下,一味禁止除了证明政府的懒政和无能,笔者实在不知道还能怎么解释。从实际出发,进行合理的规划、予以恰当的管理,相信以莱阳政府和莱阳交警的能力并非难事。
消费者权益谁来保障?消费者买了电动车,如今政府一纸批文就将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定义为非法,失去使用价值,这方面的随时谁来补偿?还是说因为电动车消费者都是弱势群体所以可以忽视?不少消费者已经在咨询这件事情,有出厂合格证、有发票,自己真金白银买的东西,政府一纸批文就成了一堆废铁?
政策推行可否等一等民生脚步?平心而论,低速电动车的迅猛发展和普及,着实让交通管理部门有些措手不及,尤其是某些驾驶者视交通法规于不见所造成的种种乱象,不但给正常交通管理带来很大挑战,更是引发伤亡事故频频。所以,笔者并不否定政府管理的初衷。然而,就目前城市经济发展和家庭收入状况而言,电动车依然是很多普通家庭老人日常出行非常理想的代步工具,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刚需”。城市发展的脚步可以加快和提速,但还是应等一等相对滞后的民生改善。如果以消减民生权益的代价换取城市的秩序井然,人们的幸福感又该如何保证呢?
扳回一城?郑州市政府暂缓《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这两天电动车行业也不只有坏消息,近日郑州市政府暂缓《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得益于郑州市政府的民生考量和媒体的呼声,郑州地区电动车得以幸免于难。郑州市暂缓对于电动车的管理条例,不仅是政府部门的明智之举,也是民生的胜利!莱阳地方政府也许应该向郑州学习,强行禁止电动车对谁都不利!
转载请注明“电动车商情网”: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1701/20170106085229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