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整治超标电动车 今起上路罚款200元
[提要] 从12月15日起,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为期三个月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上述两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依法暂扣车辆并处罚。
加大超标电动车的治理确实能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眼下,超标电动车的问题已经十分严重,威胁着交通道路的安全。据统计,今年1月1日至12月13日,中山市共发生涉及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的交通事故884宗,共造成124人死亡,99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4万余元。
记者从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第一期)已经发布,共包括35家企业233个型号的产品。从12月15日起,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为期三个月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上述两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依法暂扣车辆并处罚。
开展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为遏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事故多发势头,12月15日起,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摩托车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酒驾、未按规定定期检验,不按规定投保保险,不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对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依法暂扣车辆,并处罚款200元,记12分,无证驾车的,处罚款1000元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整治行动期间,各区镇公安交警部门将排查专项整治的重点人群、区域、路段、时段,联合辖区交通、综治等部门,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方法,不定期深入辖区国省道、区镇道路、城镇街道、城乡接合部等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经常出没的重点场所进行清查,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严查严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同时借助新闻媒体及时曝光。
“电动车乱象”需要解决
目前,《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第一期)已经发布,共包括35家企业233个型号的产品。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今后尽量选购《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并按规定上路行驶。
中山是座不大的城市,电动车方便快捷和性价比高,能满足多数人的短距离出行要求。对于大多数市民来说,拥有电动车,方便又快捷,爱上它一辈子。但是,“电动车”能带来方便,也会带来问题。因为电动车的驾驶门槛低,不少驾驶者安全意识淡薄,也导致违法乱象多,事故频发。“电动车乱象”这一问题已经给交通秩序带来了极大风险,给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源头管理迫在眉睫,希望市民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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