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征询意见》将对电动车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提要] 新国标《征询意见》将对电动车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不久前国家和工业信息部科技司出台《公开征集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简称为《意见》),尽管行业媒体都对此进行了报道,但并没有在部分企业引起足够的重视。据本微信编辑部走访发现,许多企业的老总对待新国标的态度不一,他们认为:这些年来企业一直以为新国标马上就会出台,但事实是今年说明年、明年拖后年,就是雷声大雨点小;此次工信部出台的意见与内容都是一些老生常谈,因此无需大惊小怪。而有的企业似乎已经麻木了,感到反正船到桥头自会直,还是顺其自然。透过这些言论可以看出,企业对新国标的出台有五味杂陈之感。
确实,新国标出台剑在弦上。那么,我们对新国标出台究竟怎么看?新国标出台意味着行业将会发生哪些重大的变化。通过解读《意见》背后的诸多内容,给大家一个启迪,并以此抛砖引玉:
一是出台新国标的时间节点已经明确,从《意见》中可以清晰地告诉大家,新国标修订截止日到2019年。至于新国标修订完成并出台,必然安排在其后的2020年开始。在征求企业和行业意见三年的时间里,修订新国标的职能部门要做大量的工作,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但是,我们许多的企业,尤其是规模大企业千万绝不能袖手旁观,企业的老板与技术骨干对征询《意见》抽出时间来进行深思熟虑地填写,及时、准确地表达好企业的诉求。
二是“致命”的定性内容将“摧毁”南方大部分企业的产品。南方企业将随着新国标的出台面临着深度的转型。新国标所涉及到的对企业十分敏感的技术数据虽未公布,但早已“泄露”。大家知道,今年10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2016版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审查实施细则》(简称为《细则》),其中的一条明确指出:“脚踏骑行能力”作为检测要求的否决。也就是说,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果没有脚踏骑行能力就会被判为不合格产品。那么,新国标必须要把这一条流入其中。这个看似简单的“脚踏骑行能力”,但对电动车企业却是“致命性”的,说得具体些,台州、东莞、金华、无锡、常州和天津部分等企业生产的产品已经面临着生死的大考。因为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基本上是“疑似电摩”而不符合《细则》中的要求,更不用说通过新国标制定的要求了。因此,这些企业必须面对两条路走:要么从事电动摩托车产业,要么从事电动自行车。
三是新国标一旦实施,各地各自为政的局面都将迎刃而破解。从老国标的技术数据来看,明显给电动车留有生存与发展的“余地”,这也是导致我国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不分的原因之一。然而,让我们早已耳熟能详的国标新6条内容来看,未来实施的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基本“框架”已经定型:一是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将会改成必须具备脚踏骑行能力);二是包含电池的整车质量(重量)不得大于55kg;骑行速度不得大于25km/h;蓄电池电压不得大于48V;电机功率不得大于400w等内容疑似都将作为重要的否决项内容。如果这些技术数据列入新国标属实并定位否决项的话,那么,外型疑似电摩款的电动车都将是被判为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而不准上路行驶。更重要的是,按照老国标中的一些一般项内容,都将在新国标中进行重大的修订而变成了否决项。由此告诉企业,新国标对产品从性能到质量要求将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各地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也都将纳入到规范与统一的轨道上来。现在,由于新国标没有出台,导致一些城市全面封杀电动车,并将也连累了电动自行车。不过新国标出台之后,这样的现象会得到纠正。
四是企业的未来发展的方向从现在起就必须要进行决断。企业从现在起,尤其是南方的从事疑似电摩款型整车制造的企业,对企业今后是朝电摩款方向,还是往电动自行车转型,应该三思而行。可以说,目前国内约90%以上的电动车企业无法获得摩托车生产的资质。大家知道摩托车生产资质在注册资金、硬件投入与目前的电动车相差不仅仅是一个等量级。国家是否对电动摩托车生产资质给予“宽待”,恐怕不太可能。有消息称,目前电动车行业内获得摩托车生产资质的企业不下20家,其中规模进入到前10家的整车企业基本上都获得了摩托车生产的资质,一旦新国标出台,这些企业就可以横跨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两大产业从事经营生产。相反许多电动车企业就不太幸运了,由于财力、物力与人力的局限,只能在电动自行车行业里局限于生产属于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因此,现在的企业,尤其是决定在电动自行车行业里继续干下去的这些企业,必须要向自行车企业学习,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钢(铁件)型材、铝合金型材等车型的设计上,逐渐改变目前依赖外购组装电摩款型的模式。未来的电动自行车企业核心优势在于,车型车架的自我设计与制造,这也将成为电动自行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由此,在未来还有三年的时间里,企业要在自我设计车架款型上练好内功。这也是这些企业的产品能否获得国家检测的重要条件。抓紧时间,转型越快,企业竞争力就越强。不能在慢悠悠地看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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