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黑户口,电动车“专用道”建立的可行性探究
[提要] 电动车并没有原罪,关键是如何让它有规则、有秩序运行。摸着石头过河的“电动车车道”,理应得到更多的社会认同。
电动车在深圳的遭遇表明城市交通对于电动车的容忍是有限的,随着城市交通压力的增大,作为弱势群体的电动车很难避免遭到“政府痛下杀手”的厄运。但现实却是,每次禁电都会引发社会舆论争辩的狂潮,说明一禁了之并不是政府想象的那么简单。如何处理电动车群体出行与日渐增大的城市交通压力之间的矛盾,这才是问题的根本。“禁电”显然是对政府权力的不当使用,是对于电动车群体利益的置若罔闻。对于这个矛盾,电动车新国标出台也无济于事,即使做得再轻便,如果没有路权保障,终有一天还是得为政府交通的案头肉、刀下俎。
于是“电动车专用道”作为一种可行的方案,开始进入城市交通管理的视线之内。如今电动车全国保有量在2亿左右,将来很长一段时间,这个数字变动的幅度都不会很大。也就是说,电动车至少会成为六分之一的中国人选择的出行工具。如何管理这个庞大的出行群体,满足他们的出行需求,同时又不至于对城市交通造成很大压力,这才是政府真正应该钻研的学问。
给电动车划条专用车道的时候到了!
电动车产业在中国从诞生发展到今天才短短十几年年时间,已经有了一个很大的市场规模。现在电动车每年的销售量达到2500辆,电动车的总保有量达到2亿辆——这个数量要远远大于汽车的总保有量(到2015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在1.5亿-1.8亿辆之间)。汽车的道路越来越宽,为什么不给这1亿多的电动车划一条专用道呢?
在当下汽车太贵买不起,自行太累不想骑,公交车人太多不想挤,越来越多的城市“禁摩”的现实背景下,选择一辆电动车无疑是最经济、最划算、最适用的。而从环保的角度考虑,如果用2亿辆电动车替代摩托车的增长量,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是5256万吨,相当于全社会小型乘用车全年的总排放量。开辟电动车专用道就是促使人们改变环保生活方式的最好动力。
如今电动车被吐槽最多的就是不安规定行使,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穿梭的电动车成为城市交通安全很大的隐患,在出行高峰时间更是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专用车道建立后将会提高道路的利用率,对有限的城市道路资源进行合理的路权分配,平衡汽车和电动车对道路资源的占有率。同时对于交通安全也是一种保障,在专用车道行使的电动车将便于交警管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拥挤。
现在城市交通越来越拥挤,于是把电动车逼上机动车与汽车争路(当然,很大可能是争不过),不正是在制造交通混乱吗?中国对化石燃料的需求不断增长,还要扼杀环保的电动车的生存空间,这不是鼓励人们的生活方式更污染环境吗?交通事故日益增长,把电动车逼到机动车道上,不是置人民生命于不顾吗?而如果能够开辟一个专门的电动车道,这些问题虽然并不能完全解决,但是要比现在大大缓解了。
电动车专用道,哪些城市在行动?
南方一些城市在这方面走在前列,有一些创新措施。针对电动车违法行为,除了50元罚款,南宁交警采取“以学促管”的方法,去年4月起,在全市设置30个固定学习点和38个简易学习点,并购置了电视机、扩音器、空调、风扇等设备,由民警、协警专人负责管理,被查处的电动车驾驶人要进行现场交通安全学习,还定期组织违法人参加路口执勤体验。此外,南宁还在全省率先实行电动车登记上牌,推出APP手机软件、电话预约等措施方便电动车学习、上牌预约。
湛江将人车分开,在多个路口设置新式彩色斑马线,在斑马线两侧分别有用黄色实线隔开的电动车、自行车专用过路通道。每条专用通道约2米宽,起点位置标有白色的电动车、自行车标志,自行车图标的底色为绿色,电动车图标的底色为蓝色,非常显眼。
宁德在个别路口设置非机动车前置等待区,解决电动车路口等待红灯通过时占用右转车道的问题。
海口也借鉴其他城市创新模式,计划将电动车交通违法信息与个人诚信挂钩,把交通违法行为人信息记录在案,此外,还计划建立电动车强制保险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有利于减轻电动车车主赔偿负担。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上半年“禁电”排头兵的广东省,也在汕头、惠州开始试点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据汕头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汕头市区在海滨路和中山东路两条交通示范道路上绘制标识,专门划分出电动车、摩托车专用车道和自行车专用车道。“现在也只是局部试验,还得看效果。”上述负责人介绍,暂时还没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划了车道的这两条路目前也是靠交警和交通协管人员维持秩序。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价值观念多样化的当下,许多人对电动车爱恨交加、毁誉参半。由于国家层面标准未出台,电动车管理更多的是地方政府摸石头过河。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那就是电动车并没有原罪,关键是如何让它有规则、有秩序运行。摸着石头过河的“电动车车道”,理应得到更多的社会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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