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北京都开始禁电了!行业必须团结起来解决这三点问题!
[提要] 从最近获得的消息称,北京市交管部门从4月11日起,除脚踏自行车之外,还对电动自行车、超标(超速、超重)电动两轮车等机动车在长安街等10条道路上禁止通行
北京开始在部分路段“禁电”了?确实如此!
从最近获得的消息称,北京市交管部门从4月11日起,除脚踏自行车之外,还对电动自行车、超标(超速、超重)电动两轮车等机动车在长安街等10条道路上禁止通行,违规者将罚款20元/次,若不服从指挥,将对驾驶者采取拘留措施。据介绍,长安街在此之前还对摩托车、电三轮车采取禁行办法。由此长安街对所有“带电”的禁行,并开始波及到北京其他九条道路。
这次北京对电动车采取禁行措施是否与深圳广州地方政府对电动两轮车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不加评论,但作为中国首府的北京这次行动,却给电动车行业发出了警示性信号:随着电动车社会保有量的不断增加,电动车的名分、老百姓拥有的路权应该得到正视,电动车行业值得关注的几件大事:
一是新国标必须要获得通过,这是涉及到电动车的生死存亡的命运大事。
大家知道,如果按照老国标即1999年出台的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涉及到的技术指标已经远远不能适用于当下的电动车产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目前从中自协到各地协会多年努力的集行业智慧与行业发展需要与特征的第13稿送审稿获得通过已经处于僵持状态。
如果政府强制反对新国标第13稿送审稿(核心是:1.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2.整车重量包含电池不得超过55公斤;3.骑行时速不得大于25公里;4.电池电压不得大于48V;5.电机功率不得大于400W;可助力骑行6条新要求(又称之为国标新6条)。但是,从有关方面得到的信息称,由摩托车行业制定的电动摩托车(电摩)、轻便电动摩托车等国家标准将推行。该标准一旦真正推行将意味着我们行业的标准将没有戏了。结果大家知道,要做(电摩)的企业必须要有类似于摩托车的资质,也就是目前将近90%的企业没有资格!
二是更多的发达城市会仿效北京深圳的“禁电”做法。
我们别以为电动车是低碳环保的出行交通工具,地方政府根本不把它当成一回事。要知道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地方政府实际上是一个利益集团,根本不会为底层的老百姓说话。以想想看,上海地区也好、北京地区也罢,同样的交通工具,一家汽车企业每年可以收缴几十个甚至上百亿的税;而电动车企业一年能上缴多少?而有些城市根本就没有电动车企业。
同样,驾驶汽车一年要缴纳多少的保险各种费用?而驾驶电动车呢一分钱也没有进入到地方政府那里。同样是罚款,驾驶汽车罚款可以采用各种先进的设备,在驾驶员毫不觉察中之中一张罚单的短信就发到受罚者手中,如果驾驶者不愿受罚,那就惨了;相反,驾驶电动车者可以随意乱闯红灯,即使逮住乱闯者,要想罚款可要非九牛二虎之力。在发达城市,地方政府最好的办法让老百姓出行全部采用公交车或地铁里。因为这样最省事,地方政府又可以通过建造这些交通工具来炫耀政绩。至于是否方便老百姓与这么当官的没有关系。
三是电动车行业的企业必须要齐心协力,为维护行业发展的利益团结起来。
现在摆在行业企业面前的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路是,大家要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办法、甚至各种合法手段请愿必须要让新国标第13稿送审稿(电动自行车分为智能、电动、助力三种类型、重量分别为不含电池为40公斤以内、48公斤以内、55公斤以内;速度一律为25公里/时)。这样不仅能让电动车在技术、性能以及款型上取得更多更大的突破性发展,而且为电动车推向国内外市场提供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标准做强有力的依据。另一条路是,听之任之,第13稿送审稿通过与否与我无关,反正不是我一家企业。倒霉大家一起倒霉。有这样想法的企业,恐怕不是一家企业。尤其是一些经营差的或者说,销量直线下降的企业,有破罐子破摔的想法。
因此,作为规模大企业,应该抽出时间精力,发挥各种社会媒体的力量和调动各种资源给上至北京、下至深圳各地的地方政府施压,让他们尽快撤掉对电动车通行设置障碍的有关规定与做法。否则,规模大企业的市场也将陷入市场越做越小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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