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新国标之测试、认证亟待推行
[提要] 日前,新修订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国家标准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董扬表示:“新国标的颁布并不代表工作的结束。相反,这只是起步,是大量新工作的开始。”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于2015年12月28日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国家标准,该标准1月1日起正式施行。谈及新标准的落实和后续跟进措施,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董扬表示:“新国标的颁布并不代表工作的结束。相反,这只是起步,是大量新工作的开始。”
测试、认证亟待推行
“互操作测试是检验产品兼容性的重要手段,也将有效推动新标准的执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副主任刘永东说。
据了解,为提升电动汽车及其充电基础设施间的兼容性,在本次标准修订过程中便引入了充电互操作公开测试环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共组织了8家测试机构对42家企业的50余个产品进行了充电兼容性测试,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对标准进行了补充完善。但随着新国标的施行,进一步测试和认证工作仍亟待展开。例如,在企业层面,规范的测试和认证已成为普遍呼声。
据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部总经理邵浙海介绍,“目前公司正在开展技术验证的准备工作,部分充电设施新增功能的修改已在提前准备,并开始着手编制相应的支撑文件。同时,公司已在深圳等地安排实验场站为技术验证创造必要条件。”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许继集团等充电设施生产和运营企业相关负责人,也表达了对加快互操作测试和相关认证的期待。他们认为,通过行业联盟和国家权威部门对企业资质进行审核,对符合行业规范和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的产品实行认证,对于维护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市场的健康运行作用显著。
据了解,我国《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和《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两项文件目前尚在修订过程中,具体标准将在完善后发布。另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秘书长许艳华透露,计划于今年4月1日起将正式开展充电设施产品认可标识工作,其间还包括对认可标识检测机构的选定。
存量产品尚需升级改造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共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直流充电桩3.1万个。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刚刚公布的数据,20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340471辆,销售331092辆,同比分别增长3.3倍和3.4倍。“无论是充电设施还是电动汽车,都存在数量多、分布广的特征,现有产品的改造升级任务艰巨。”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产品及技术规划部陈明文说。
虽然新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与原有标准的兼容问题,但涉及部分新增功能、软件升级等工作,对存量产品的升级和改造仍旧难以避免。据刘永东介绍,在充电设施改造上,要增加电子锁和温度监控功能,更换充电电缆、控制模块和走线并对软件进行调整修改。同时,要按照新标准要求更改与BMS的通信协和和充电控制流程。而对于电动汽车而言,也需要更改与充电机的通信协议和相关充电控制流程。
“除了技术层面的工作外,现有产品在改造过程中还要进行大量的统筹协调。”董扬表示。
邵浙海也认为,“作为充电设施的运营企业,需要与各个供应商达成协同改造的协议,这也是2016年一季度公司的工作重点。”在具体操作上,邵浙海表示,产品的改造升级将与相关的测试活动相结合,借助在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上已开展的活动,推荐相应厂家参与。“目前,公司已经推荐八家企业参与对现有产品的改造升级,在后续产品认证方面,也将考虑对产品能否达标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而在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用电管理处副处长武斌看来,“就像新产品要实现车桩互联互通一样,存量产品的改造也要实现车桩匹配。那么,改造中车企和充电设施企业也要同步联动。”同时,为了避免对现有资源的浪费并减少升级改造的成本,陈明文建议应将兼容新老标准作为新产品认证的一项指标。
标准仍将继续完善
“标准的生命力就在于它的有效实施和信息反馈,新标准也不可能一步到位,随后需要根据应用情况继续完善,其它相关标准也会陆续推出。”对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的体系建设,在本月11日举行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新国标实施动员会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二部副主任王莉介绍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除了一些技术问题需要统一认识外,根据事实反馈确实存在的不足之处,仍要进行进一步修订。”
王莉表示,目前我国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标准方面已经形成了初步体系,但具体内容仍要补充和提升,例如充电站的安全、运营服务的标准也应该纳入体系建设之中。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前沿技术的标准研究,在无线充电、互联网 充电、移动充电等新兴领域提前谋划,为充电体系的完善提供技术储备。
另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童光毅介绍,除此次发布的新国标外,仍有8项相关标准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届时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关键标准将进一步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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