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敢问各类电动车路在何方?
[提要] 电动车作为节能环保而又较经济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欢迎。在宜城街头,经常能看到各式各样的电动车穿行在马路上,有电动的独轮车、自行车、三轮车或四轮老人代步车。
电动车作为节能环保而又较经济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欢迎。在宜城街头,经常能看到各式各样的电动车穿行在马路上,有电动的独轮车、自行车、三轮车或四轮老人代步车。这些形形色色的电动车在方便人们出行的同时也让人疑惑,电动车究竟是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行驶在马路上安全吗?连日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走访。
各类电动车:敢问路在何方?
电动独轮车频现街头
最近几年来,安庆市面上渐渐有了电动独轮车的身影。天气晴好的时候,经常能在广场上看到有人踩着独轮车从人群中间穿过,引发颇高的回头率。
11月14日下午5点半左右,记者在纺织南路上看到一位男子脚踩独轮车从路边快速驶过,虽然当天是周末,但这个时段路上还是有很多的车辆和行人,独轮车穿行其间,不免让人心惊胆战。“像这样的独轮车我在路上看到过很多次了,有位中年大叔经常踩着在江边跑,非常拉风。”市民夏女士告诉记者,“我以前在华中路上还见过一个背着书包的学生踩着去放学呢,看上去特别轻巧,能少走很多路,就是觉得路上车多有点危险,不然我也买个。”
据了解,目前街上看到的这种电动独轮车是依靠陀螺仪传感器来控制平衡的,打开开关,把脚分别放在轮子两侧的折叠踏板上,轻轻向前倾斜身体就可以前进,向后倾斜是减速,向左和向右倾斜身体则是转弯。身体前倾得越厉害,速度就越快。但是说起来容易,操作起来却并不简单。记者在了解到基本的操作技巧后也尝试了一下,对于初学者来说,要想自如地操控电动独轮车实在太难。由于独轮车采用重力控制,车子不会前后翻,但左右平衡还是很难掌握的。操控主要靠人的身体,稍稍没有掌握好平衡,人就会摔倒,这样上路实在太危险了。
奇特外形的电动车也不少
与电动独轮车的独树一帜相比,路上最常看到的就是两个轮子的电动自行车了,除此之外,越来越多造型奇特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也受到人们的追捧。11月17日下午5点左右,在湖心路与菱湖南路交叉路口,不少封闭式电动三轮、四轮车开始涌现,大多是家长来接孩子放学。家住红旗小区的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他的电动四轮车(老人代步车)是专门为接孙子买的,车后有横排座,他在前面开车,老伴带着孙子坐在后面,即使刮风下雨也不怕了。市民王女士表示,她买的这款电动三轮车最初是为了夏天防晒的,现在天冷了,坐在车里也能暖和些。至于这些车的造型那更是五花八门,有的像个蛋壳,有的像个箱子,各种奇特的样子都有。
11月18日,记者在孝肃路上的一家电动车专卖店看到,门口停着一辆封闭式的电动三轮车,吸引不少市民前来问价。“这款车子卖的特别好,能遮风避雨,也不怕晒,操作也方便,就跟骑电瓶车一样,后面一排座位还能再带一个人呢。”商家向围观的市民推销道。除了电动三轮车,店铺里还停放着一些电动四轮车。从外观上看起来这些车就像是简易的小汽车,车内一应设备齐全,有方向盘、刹车、驾驶座以及乘客座等,不过整个车子看起来相当单薄,没有汽车的质感,价格也与汽车价格相差甚远,只需2-3万元。记者从商家处得知,这些车都属于老年代步车,操作简单,不需要任何证照就能上路。
电动车究竟该走哪条道?
虽然这些形形色色的电动车是街头常客,但该走哪条道呢?市民之间存在分歧。记者在街头观察发现,大部分电动车(包括电动独轮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老人代步车)走的是非机动车道,只有少数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记者了解到,不少市民认为电动三轮车和四轮的老人代步车应该跟电瓶车一样,走非机动车道;还有一些市民表示,四轮老人代步车体积大,不能占据非机动车道阻碍行人通行,应该走机动车道。
“我稀里糊涂的,有时走机动车道,有时又走非机动车道。”市民方先生坦言,半年前他在老家桐城买了辆电动四轮车,没上牌,因为怕被交警查处,一直走非机动车道,但有时遇到交警,被要求改走机动车道,这让他非常疑惑,至今也是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随意切换。
随后记者将情况反映到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章立功告诉记者,目前并没有针对各种电动车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定,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定义可以判定,符合国家标准、能在安庆上牌照的电动车都应属于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像方先生的这种情况并不是交警部门允许电动车上机动车道,而是因为他的电动四轮车体型较大,路面车流量大时行驶在较窄的慢车道上比较占空间,交警为了保证道路通畅才会让其改道。
上路行驶存隐患
这些电动车都属于非机动车吗?答案是否定的。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史良学表示,电动独轮车不能归为车类,跟滑板一样归为健身、娱乐工具,商家做宣传时也应告知其只能作为休闲代步工具在公园、广场出现。
至于其他形式的电动车则要区别对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所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车应属于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现实中,很多电动车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无论是车速、重量还是外形尺寸都严重超标,在车管所是不能取得电动车号牌的。”史良学说,“这些超标车有的时速达40公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进行认定,都会被认定为机动车进行处罚。而这些电动车通常没号牌、没上保险,出事成本高,我们以前遇到过多次。”史良学建议,市民选购电动车时要擦亮眼,除了挑选品牌、车型、外观等,还要检查车辆手续,看产许可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是否有效、齐全,特别注意是否为核准上牌的车型,为上路行驶多加一重保障。
转载请注明“电动车商情网”: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1511/20151128101059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