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媒体名誉侵权第一案开庭在即!
[提要] 时光轮回,转眼又要到了岁末之际,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去年年底那场因沧州展李鬼事件所引发的的媒体舆论大战。
时光轮回,转眼又要到了岁末之际,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去年年底那场因沧州展李鬼事件所引发的的媒体舆论大战。
当时,因电动车商情平台转发了时代网名为《电动车展惊现李鬼!沧州展抄袭天津展?》的报道,对2015年沧州展会仿冒天津展开展业务的事件进行了曝光,使得“展会李鬼”事件成为当时业内焦点。随后,沧州展主办方重庆群岛传媒在其网站、微信平台多次以头条的形式先后刊登了《十问行业大骗子商X张老板》、《扯下商X张大骗子的假发》、《商X张大骗子真实面目大曝光》等几篇文章,使用侮辱性语言造谣诽谤,凭空捏造,歪曲事实,对文中明确指向的金奥传媒及负责人张总造成了严重的名誉伤害,形成了恶劣的后果和影响。群岛传媒如此造谣诽谤、歪曲事实,丧失了作为一份媒体的职业操守;作为一个背叛公司的员工,如此造谣中伤,恶意攻击其前任老板,丧失了作为一个人的道德底线。
可能大家觉得奇怪,面对如此的恶意攻击,当时金奥传媒为什么没有进行舆论回复与还击,这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彼时重庆群岛传媒的言行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无赖地步,所述内容已经造谣诽谤、歪曲事实,如泼妇骂街一般,所写所发丝毫不考虑后果,已经无法与之正常理论,金奥传媒只好拿起法律武器来主持公义;
2)《电动车商情》创刊已经15年,是电动车行业内的主导媒体,群岛此举和娱乐圈里借骂战上位的桥段颇为相似,如果金奥与之对骂,可能正中下怀,遂不予理会。
在综合上述因素进行深入考虑之后,金奥传媒决定不做舆论回击,最终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重庆群岛传媒恶意攻击、名誉侵权事件向公司所在地青岛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经过了将近1年的司法程序后,本案终于等到了开庭之日:1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将正式审理本次案件。
另外,因重庆群岛传媒的几篇文章里多次以侮辱性字眼明确攻击《商情》张总,对其个人也形成了严重的名誉损害,张总也向重庆群岛传媒及其负责人刘某提起法律诉讼,该案件也将同步审理。
事件进程
➤2015年1月 重庆群岛传媒在其网站、微信平台多次以头条形式发布文章,凭空捏造、造谣诽谤金奥传媒负面消息,并公开使用“商X大骗子”等带有侮辱、诽谤及损毁性的字眼侵犯金奥传媒张总个人名誉权;
➤2015年3月 金奥传媒及张总向公司所在地青岛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5年4月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本案;
➤2015年5月 重庆群岛传媒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提出“司法管辖权”异议,认为案件应移交其公司所在的重庆市九龙坡区审理,以此拖延时间;
➤2015年7月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驳回异议,裁定于金奥传媒公司所在地审理此案。群岛传媒表示不服,随后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上诉;
➤2015年9月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群岛传媒上诉,维持原裁定,此裁定为终审裁定;
➤2015年11月 金奥传媒和公司负责人张总诉群岛传媒名誉侵权案件将在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评论
本次金奥传媒起诉群岛传媒名誉侵权案件,是电动车行业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兴起后的第一案,也将对未来的电动车行业新媒体传播起到深远的警示意义。
近些年来,随着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媒体乃至个人有了即时发布信息及评论心得的平台,但这些新媒体也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也不能凭空捏造,胡说八道,造谣诽谤。现在国家已经在逐步采取实名制等加强对自媒体的监督管理,诬陷诽谤的只能是自取其果。
当然,我们欣喜地看到大部分媒体都能够恪守媒体职业操守,保持媒体客观公正性,以事实为基础进行报道,希望广大媒体同行能够共同携手,净化舆论环境,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行业媒体氛围,发挥媒体正能量,共同推动中国电动车产业向前发展!
11月10日,让我们共同见证司法公断!
转载请注明“电动车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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