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交警局统计,近6年来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占18.29%;在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占37.64%,其中死者9成以上是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但由于缺乏对涉摩涉电车辆的生产和销售等源头环节的有效管控机制,电动车越查越多——交警局2013、2014年每年平均查扣摩托车和电动车40万辆,但2014年至今,全深圳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修理门店总量翻了一倍,目前已有900多家。
限行通知:7月1日起深圳大面积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
而按查扣量为保有量的1/10保守估计,目前深圳市约有400万辆摩托车和电动车。大量摩托车和电动车成为城市管理的顽疾。如何解决这一日益严重的问题?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市还是立足于“限”,尽快完善限行方案。
但限行怎么限,委员们有话说。在今年召开的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薛辉委员提出电动自行车是老百姓便捷的代步工具,不应该封禁,建议深圳市合理解决电动自行车使用问题。深圳市政协委员蒋雷提出,在公交配套不完善的情况下,不能一刀切:“对于超标电动车、非法营运电动车,应该严厉打击,而对于有正常出行需求的,遵守交通规则的,应该‘松绑’,允许他们上路。但要加强监管,比如和机动车一样上牌,实施违法扣分等。”
深圳市公安局等部门对于省政协委员的提议表示目前深圳不适合发展电动自行车,主要原因是许多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商未按国家标准生产车辆,八成以上电动自行车设计时速、整车重量超出国家标准,轻骑化、摩托化现象日趋严重,且缺少外部防护设施,安全性能差,没有相应的保险保障,且使用者多为外来务工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无能力赔偿受害者损失,容易诱发社会矛盾。近年来深圳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有些外来人员由于工作得不到保障,基于生活压力,从事“涉电”非法营运活动。同时,在最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前五类问题——交通事故、抢夺、抢劫、扒窃、诈骗中不少涉及电动自行车,治安刑事案件中占较大比重。
深圳已通过立法手段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截至目前,福田口岸等19个重点片区及484条道路实施“限电”或“禁电”,原特区内86%的主次干道和原特区外的中心城区道路均已实施限行措施。这是市公安局等部门近期对省政协委员的答复。
对涉及民生的电动自行车已采取备案管理措施。目前,深圳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允许在限行道路通行。特殊行业车辆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黄色,包括燃气、水务、电信和天威视讯的抢修以及电梯、空调维修;
第二类为绿色,包括邮政、报刊投递;
第三类为天蓝色,包括快递、送桶装水、送瓶装气和送鲜奶行业。截至目前,申报备案的特殊行业车辆总数为38060辆。
深圳公安部门表示,深圳道路资源紧缺,且“涉电”治安刑事案件及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对社会环境形成一定的安全隐患,“限电”工作仍然是当前深圳交通管理重点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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