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辆辆电动自行车在路上穿梭,将桂林的大街小巷挤得满满当当。据统计,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2亿辆,桂林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则突破61万辆,并且还每年以约10万辆的高速在增长着。
然而,由于道路拥堵、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状况不容乐观。而在日益频繁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事故中,由于驾驶者理赔能力较低,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在当前我国还未建立起电动自行车强制保险制度的情况下,大多市民又没有通过购买保险来分散风险,导致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困难。
怎样才能为桂林60万辆“电驴”的交通安全加上一把“保险锁”?
市区每两人就有1辆电动车
市民小林家住三里店,在市中心一家餐厅当服务员,每天上下班都需要行驶在挤得水泄不通的非机动车道上,“每次上下班,骑到解放东路路段,电动车实在太多了,像蚂蚁一样挤在一起。”
记者从市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了解到,我市从2014年4月28日起开始集中电动自行车上牌,2014年全市登记在册的电动车数量约为56万辆,其中临时号牌是53.7万辆,正式号牌为1.9万辆。截至今年7月,全市电动自行车完成注册登记的突破61万辆,其中市区约50万辆,上牌率已达98%。
市非机动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电动自行车上牌数量为5.4万辆,随着我市8月开始实行机动车路内停车收费,将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保守估计,到今年底,全年电动自行车上牌数量会突破10万辆。
如果按照这个速度,今后每年桂林的电动自行车将可能以9万至10万辆的速度,爆发式增长。
即便以现在桂林所保有电动自行车的数量来看,也已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以一辆电动自行车平均长度1.8米计算,61万辆电动自行车头尾相连就长达1098公里,可以在长约42公里的绕城高速公路上绕26圈。
记者还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了解到,根据2013年底的调查数据,市区人口在100万左右。也就是说,按照市区现在的50万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计算,每2个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
安全状况令人忧
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城市道路拥堵,交通事故频发。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去年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的交通事故609起,造成19人死亡,551人受伤,财产损失1012082元。与2013年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09起,上升了52.25%;死亡人数增加6人,上升46.15%;受伤人数增加199人,上升56.53%;直接财产损失增加586783元,上升137.97%。
而今年第一季度,已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的交通事故283起,造成4人死亡,201人受伤,财产损失285069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虽然死亡事故有所减少,但事故总量上升了。今年第二季度,共发生涉及电动车违法的事故376起,造成6人死亡,342人受伤,财产损失476372元。也就是说,今年仅仅是上半年,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的交通事故数量就超过去年全年,呈急剧增长趋势。
市非机动车辆管理所所长蒋沁凌表示,在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方负主要责任的占到七成左右,其中驾驶不达标电动自行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比例居高不下,车速过快、制动性差和安全系数低,是造成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蒋沁凌认为,由于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需要经过专门的资质培训,造成驾驶人的交通法规常识、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在道路上行驶时,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争道抢行、突穿猛拐、闯信号灯、不按车道行驶、违规搭载、逆向行驶等都严重影响交通秩序,造成城市交通拥堵,这些同时也是造成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就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率急剧增长的同时,还暴露出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因为多为中低收入者,其在交通事故中理赔能力较低,导致受害者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障的弊端。
8月1日,市民蒋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中山中路直行时,被后方电动自行车撞倒,导致腰椎骨折,目前已花掉8000元医药费。事故发生后,交警判后方电动自行车车主负全责。该车主是一名55岁的外来务工人员。事故发生后,交警方面要求他为伤者先垫付医药费,但他表示自己没有钱,无力赔付,而他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也没有购买保险。
交警告诉蒋先生,警方无权强制肇事车主赔偿,蒋先生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要医药费赔偿。蒋先生对此很无奈,“到法院起诉,费时费力不说,官司打赢了也不一定能拿到赔偿,这一撞简直是白撞了。”
电动自行车保险受冷遇
其实,早在2013年,桂林保险业就开始推出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保险业务,但没想到的是,这类保险遭遇市场冷遇,与庞大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完全不成正比。
“桂林保险行业集体推行电动车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去年电动车上牌的4月到9月期间。”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桂林中心支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广西电动车管理办法中有“鼓励电动车主购买相关保险”的条文,因此该公司相应推出了电动车保险业务。“其中非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年保费有50元和80元两种,伤害的第三者每次事故最高分别可赔付5万元或8万元。而两轮电动车驾驶员年只需保费20元,便可获得意外伤亡5万元,意外医疗费1万元的意外风险保障。”该负责人介绍,只有酒后驾车、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等情形不予理赔。
尽管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保险业务在桂林及时推出,但效果很不理想。
“去年全市电动车上牌时,我们对推出的电动车保险业务期望很高。”北部湾财产保险桂林分公司业管部副经理蒋丽说,当时在城区每个上牌点都进驻一名业务员,但结果却是少人问津。“去年收到的电动自行车保费才17万元,仅承保了4410辆电动自行车。”
蒋丽说,今年来买保险的就更少了,一个月只有三四个人来给电动车续保,截至目前,只承保了32辆电动自行车,收入保费1520元。
对此,蒋丽认为电动车主保险意识不强和对电动车保险不了解是最主要原因。“有些人是不知道有电动车保险,更多人则是认为电动车出事率低,觉得自己开电动车根本不会发生事故。”
记者从桂林市保险协会了解到,迄今为止,全市共有6家财险公司涉及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及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其中电动车(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费为30元每辆和50元每辆。目前投保人数为2500人左右,投保量仅占市区50万辆已上牌电动自行车总数的0.5%。
你的“电驴”买不买保险?
不过,在这些少数购买了电动自行车保险的车主中,有人确实感受到了保险的作用。
去年11月,市民李先生驾驶电动车追尾一辆轿车,造成轿车尾部受损,经确认李先生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到修理厂定损,轿车损失是1000元。因为李先生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支付了这笔赔款。“还好,要不半个月工资就没啦。”李先生说。
“去年上牌的时候买了一份2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关键时刻还真用上了。”市民唐女士告诉记者,去年7月,她驾驶电动车与另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自己受了伤。经交警勘察,确认唐女士负全部责任。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赔偿了唐女士门诊医疗费500元。
记者了解到,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电动车三者险报案76件,北部湾保险公司从去年至今则有15起电动车事故要求理赔,这些事故多为电动车碰撞行人或电动车互碰。
交警方面认为,在当前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的情况下,购买电动车保险有其必要性,有利于驾驶人转嫁赔偿风险,也有利于交警迅速处理交通事故。
“平常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经常因为三四百块的赔偿问题扯皮,谁也不愿意拿钱出来赔偿,交警经常需要长达几个小时进行协调。”象山交警大队石副大队长说,如果有购买保险,处理事故会方便简单得多,有伤员的话也能得到及时救治,将损失降到最低。
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负责人表示,虽然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但目前很多超标电动自行车在马路上行驶,这些车质量大速度快,对人的撞击力度很大,有电动车保险的话,可以减轻肇事者的赔付压力,为驾驶人增加一份保障。
交警方面虽然对电动自行车投保持鼓励和支持的态度,但也无权强制市民购买。记者采访了多位交警,他们均认为,这个问题,需通过地方立法或者政府出台一些鼓励性措施才有可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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