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下午,记者从市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7月11日零时开始,商丘市将依法规范整治市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构建安全、畅通、快捷、有序、便民的城市道路交通新格局。
近年来,商丘市城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乱停、乱放、乱闯、乱行,严重影响了城区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造成市区交通事故高发频发,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造成的交通混乱问题,广大市民反映强烈,在今年我市“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整治规范意见、建议,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城管、残联、交通等部门负责人分别针对记者提出的关于整治工作采取哪些措施、提供什么扶持政策、如何置换残疾人三轮车、如何提升城市公共运输能力等问题进行了一一回答。
此次依法规范整治范围为市区内的所有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采取的政策措施主要有8个方面:即设置禁行区域;电动四轮车参照机动车管理;加强三轮车规范管理;统一置换残疾人三轮车;强化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源头治理;积极实施综合帮扶;提升城市公共运输能力;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商丘市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即宣传发动阶段、排查登记阶段、集中整治阶段、规范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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